贵阳花溪法院虚假诉讼案:打假官司获真利 司法公正岂容践踏

文/《华夏早报》首席评论员 朱文强
2024年10月10日、10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地产商为获原关联公司巨额拆迁款引发的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案件涉及贵州顺和房地产公司和贵州华城房地产公司,2021年,在多方举报下,贵州顺和房地产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某和贵州华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刑拘。
2013、2014年间,原华城公司、顺和公司实际控股人冀玉栋在贵州民间商人圈融资,向当地人古敬强、王院林借款共计4000万元,这笔债务此后逾期。
为逃避此笔巨额债务,冀玉栋名下公司先后与关联公司顺和地产进行了5起诉讼,致使法院查封冻结其财产。债权人发现,5起虚假诉讼均在贵阳当地一基层法院立案,并均在两周左右调解结案。相关债权人梳理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后怀疑,该法院在虚假诉讼案中起到关键作用。
令人不解的是,除了周某、刘某外,作为华城公司真正实控人的冀玉栋并未被追诉。熟悉当地的知情者透露,这或与冀玉栋在贵州长期钻研经营,构建的颇具影响力的人脉关系网有直接关系。(潇湘晨报、时代周报)
在法治社会的朗朗乾坤之下,贵阳花溪法院的这起虚假诉讼案却如同一颗毒瘤,侵蚀着司法公正的根基,令人痛心疾首,也引发了我们深深的反思。
案件的事实清晰而又令人震惊:贵州顺和房地产公司和贵州华城房地产公司,在实际控制人冀玉栋的操纵下,为逃避数千万债务,与关联公司进行了 5 起虚假诉讼,而花溪区法院在这一系列案件中,从受案到结案均在两周左右迅速完成民事调解,其“高效”办案的背后,疑点重重。
从管辖权来看,依照法律规定,华城公司住所地为贵阳市云岩区,顺和公司对华城公司提起诉讼,理应在云岩区法院进行,花溪区法院本无管辖权,却违规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对于顺和公司提交的证据,如在(2017)黔 0111 民初 5673 号案中,原告顺和公司诉请的债权金额证据的真实性存疑,法院审判人员在未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下,草率作出民事调解,这无疑是对司法程序的公然亵渎。再审期间,法院依然未能公正审理,忽视案件中的矛盾陈述,作出枉法判决。甚至在执行阶段,还出现了违法发放案款等一系列乱象,这一系列操作让人不得不怀疑,花溪区法院有关人员是否与涉事公司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利益勾连,是否涉嫌枉法裁判和司法腐败。
接手顺和公司的周某和留守华城公司的刘某身陷囹圄,而作为华城公司真正实控人的冀玉栋却未被追诉,这背后所谓的“人脉关系网”更是让人浮想联翩。如果权力和关系真的可以左右司法的天平,让违法者逍遥法外,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公众的信任又将何去何从?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道防线被突破,整个社会将陷入混乱与不公的深渊。虚假诉讼案件频发,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致命打击。它让人们对法院的裁决产生怀疑,对法律的公正性失去信心,长此以往,法治建设将成为一纸空谈。
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出我们在司法监督机制上还存在着严重的漏洞。法院内部的再审程序未能有效纠错,外部的监督力量未能及时介入,才让这些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司法监督,刻不容缓。
对于此类虚假诉讼案件,必须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无论是涉案的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要深挖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对于那些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司法人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我们也要反思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道德风气。为何会有企业和个人敢于铤而走险,通过虚假诉讼来谋取私利?这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更是道德底线的沦丧。我们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让人们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贵阳花溪法院的这起虚假诉讼案,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它敲响了我们对司法公正的重视,也敲响了我们对司法改革和监督的迫切需求。我们期待着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司法环境,让法律真正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而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人民才能真正享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法律在权力面前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