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1万元办案费遭举报后 派出所所长到村民家门口撒钱被停职

“是他主动索要办案经费,我到纪委反映是上午10点25分左右,他到我家门口撒钱是12点34分。”11月16日,山东临沂郯城县吴清振告诉华商报记者,家门里门外都装了监控,涉事派出所所长撒钱的过程都被记录下来,事发一周后,他还在等当地纪委监委的调查。

对此,涉事派出所所长吴某反映回应媒体称,这1万元是吴清振偷偷放在派出所的,是栽赃陷害。11月17日,吴某已被郯城县公安局停职调查。

>>>县城里遇袭

遭4男子拿洋镐把殴打

左臂骨折轻伤二级

54岁的吴清振在郯城县跑运输,是一名货运司机。6年半前,光天化日之下,他骑电动车在县城遇袭。

“2014年2月8号,在西联中学西侧十字路口北200米处被不明身份的4个男子拿洋镐把打伤,我的左臂被打骨折,当时报案以后,郯城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让我做了法医鉴定,一开始是范所长负责案子,他调走以后换了吴福增所长,但一直没有处理。”

华商报记者看到,2014年2月18日郯城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显示,吴清振损伤系轻伤二级。

>>>办公室送钱

1万元钱装信封里

他接钱之后塞到抽屉里

“我问范所长,行凶的4人中有一个人判了,其他3个人也被锁定了,只要抽空去抓捕就行了。”吴清振表示:“这是范所长2014年4月份在派出所长办公室说的,4个人都是警方监控锁定的人,只是没有告诉我具体是谁。”

吴清振告诉华商报记者,2018年5月,他去找派出所所长吴某。“他说其中一人已经判了刑,但办案需要点费用,他这样给我说的,我就准备了1万元钱装在信封里,5月25号上午8点多到他办公室里给他的,当时我用手表摄像头拍了视频,他当时接钱之后塞到抽屉里。”

>>>6年半无果

拖到今年还没处理

才实名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又过了五六天,我又去找他,要费用我给了,应该去提审人了吧,但这时他接了范所长的一个电话,通话有半小时,他不让我听,是在派出所院子里,他接完电话就不给办这个案子了,一直拖到2020年11月9号,我去郯城县纪委监委直接实名举报他问我要钱这个事。”

吴清振介绍,“接待我的县纪委工作人员用免提给县公安局纪检书记联系,询问案子情况,纪检书记说是我的亲戚雇人打的我,纪委工作人员又问吴所长管我要1万元的事,对方说不知道。”

>>>他登门退钱

上午到纪委监委举报

他中午到我家门口撒钱

吴清振告诉华商报记者:“当天中午12时25,吴某开着私家车带着钱去我家退钱,我妻子没敢接,她把钱扔在吴的车前方,她返身回家把门反锁,吴又把钱拾在一起再次到我家,我老婆已经将门从里面反锁了,但大门上有一个小门孔,刚好手能塞进去,吴就从外面把钱撒到我家里面。”

“我到县纪委反映是上午10点25分左右,他到我家门口撒钱是12点34分,我家门里门外都装了监控,他到我家撒钱的过程都被记录下来,现在这1万元还在我家放着,没有动。”吴清振表示,从那以后吴所长也没跟他联系,现在已经一周过去了,“按理说我实名举报,他们该立案立案调查,结果他们是直接打电话给县公安局,通知了他,接着他就跑到我家里撒钱。”

>>>有监控记录

妻子怕惹事不敢接钱

“我说谁给你的你就给谁”

11月16日,吴清振的妻子李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当天丈夫没在家,12点25分,“他(吴某)一个人上俺家来的,他说上屋里说,他掏出钱要给我,我说谁给你的你就给谁,我不能接这个钱的,他也没说这是什么钱,所以我也不敢要这个钱,没敢接,我不想惹事。” 李女士表示:“他就把钱扔在小床头柜上就走,我和他一起出来,我不能要,就把钱又还给他,我返身回家就把门反锁上,等我下午送娃上学,才看到门口的钱,他是通过大门上的小门孔,把钱扔进来的。”

李女士说,家院子里装的有监控,门外临街也有监控,整个过程中,吴某都没说这是什么钱,也没说让她把钱转交给丈夫。

>>>否认有过节

他主动提出需要点办案经费

我才准备1万元

“当天我在县纪委监委,我是10点25分左右到的纪委交举报材料,举报完我回家之后我就出车了。”吴清振否认和涉事派出所所长吴某有其他过节,“主要是因为办我的案子拖得太久,他开始提到办案费用,是我给他钱之前的10天,他说一个人在什么地方已经判刑了,需要提审,他主动提出需要点办案经费,他开口这样说,我想那就是要钱呗,我才准备了1万元钱。”

回忆起送钱的细节,吴清振表示:“当时在他办公室送钱,只有我们俩,他要是接钱的话,他不会让别人在场,他接了钱直接就放进抽屉里了。”

谈及最终诉求,吴清振表示:“我的诉求,就是把打我的人,该抓就抓呗,警方说监控都锁定了,县公安局纪检书记都知道是我的亲戚雇人打的我,还要怎么搞?”

“我想推动我的案子,但是具体是什么亲戚我也不知道,因为打我的人我不认识,案子拖太久了,打我的人都没有被处理。”

>>>局纪委调查

涉事派出所长停职接受调查

称遭人栽赃陷害

11月17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吴某,但他始终未接听电话。吴某此前回应媒体称,是被吴清振栽赃陷害。

吴某解释称,11月9日他并非有意在吴清振家门口撒钱,“不是撒到门口,因为当时他家里没有人。”

吴某辩解称,“是他(吴清振)自己主动给的(钱),我们(当时)都不清楚,他是偷偷摸摸地放到屋子里的抽屉里面的,这个钱发现问题是我发现的,当时不知道是谁的,后来他一说这个事,才知道是他的,那就给他,但他不要,他说你不管你不处理,你就扔这吧,这个事情我们派出所感觉很冤枉,你扔给公安机关,来诬陷有意思吗?”

11月17日,华商报记者从郯城县有关部门证实,此事经媒体报道后,郸城县公安局于17日发布通报,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吴某停止执行职务,局纪委将全面彻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吴清振送交给郯城县纪委监委的实名举报材料显示,他要举报涉事派出所前任所长范某某和现任所长吴某行政不作为,因为范所长告诉他,涉案车辆和4名嫌疑人已查明,只需时间进行抓捕。

案发至今,他多次找范某和吴某,强烈要求侦破此案。“由于范某和吴某行政不作为,致使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并且吴某向他索要1万元现金作为办案经费,这有视频为证,多年来我多次反映问题,均无任何结果,至今冤沉大海,希望能够严惩罪恶势力,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我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11月17日,吴清振再次前往郯城县纪委监委询问进展,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会按照程序办理。

轻伤二级属于刑事案件,但6年半的时间里吴清振没有拿到警方的立案回执,针对吴清振被打伤一事,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涉法涉诉的事情本身难以鉴定”,建议吴清振提供相关证据,向检察院反映,因为检察院对警方不立案有监督权。(来源:华商报 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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