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被奸杀案”改判 凶手获死刑

广西10岁“百香果女童”遇害案改判,凶手获死刑。早前报道: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10岁女孩晴晴在从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同村男子29岁男子杨光毅持刀捅伤、割喉后直至昏迷并实施奸淫。最后,女孩被装入蛇皮袋抛尸荒野。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9年7月12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

但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病,案发时自己并无杀人的主观故意,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之后在二审时,法院认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但其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判决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20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法院将择期宣判。庭审中充分给予各方发表意见的机会,检察院则建议判处被告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据《新京报》消息)

本文由 华夏号 - 灯塔新闻 发表,其版权均为 华夏号 所有,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华夏号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41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