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涉案33亿 无底线提拔多个女干部
“安徽股神”、“金融奇才”陈树隆的案件详情终获公开:其涉案总金额达33亿之巨,怪不得中纪委痛斥其“经济上贪婪”。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陈树隆在长达23年时间里(1994年至2016年),一路升迁一路腐败,涉嫌受贿2.758亿、利用内幕消息获利1.37亿,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更是高达29.16亿!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树隆年近9旬的父母住在安徽巢湖一个叫后丁庄的村子里,房屋在当地很普通,一点不显眼。
当2016年中央巡视组进驻安徽时,他申报个人资产为3000万。即便如此,也已在该省所有干部中排名第一,由此引起巡视组注意。
2016年11月8日,中纪委公布陈树隆落马消息。这个父母眼中的“孝子”,2017年春节没能回家过团圆年。
陈树隆老家在安徽省巢湖市后丁庄村。在村里的众多民宅中,陈家并不显眼。这是一栋南北朝向的二层楼房,门口栽了两棵松树,院里有两棵桂花树。相比之下,附近一邻居的别墅反而显得阔气。
深一度曾探访后丁庄村,与陈树隆的父母有过交谈。85岁的陈母哽咽道:“越查清楚越好。查清楚,查明白,不受委屈、冤枉就好。做得不对的,领导应该批评。”88岁的陈父则表示:“政府是公道的,不会随便冤枉他。”
2017年1月27日,是老俩口度过的最落寞的一个除夕。在父母眼里,长子陈树隆是孝子,几乎每年春节都会带妻子女儿,回家住上两天,“小儿子一家三口,大儿子一家三口”,往年6个人一起回,今年只回来3个——除了陈树隆,大儿媳王传红和小儿子陈树堂均被带走,接受调查。
后丁庄是巢湖的示范村,马路边立有一块功德碑,上面刻录了捐款人的姓名及捐款数额。位列第一的赞助者是陈树堂,捐款2万元。除他外,捐款也是这个数的仅一人,余者为1500元以下。一位村民说,陈树堂生意做得比较大,开4s店、卖钢材等,有意和他来往的人很多。
在双开通报中被中纪委指“经济上贪婪”的大老虎并不多,除了黄兴国、孙怀山,还一个就是陈树隆。而且他还是首个被指“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的落马高官。
对于他的贪婪,中纪委曾详细介绍过,被吹捧为“安徽股神”的他,实际上是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货交易的专长以及在金融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作案。
具体来说,他表面上招商引资,然后给这些公司大量优惠,最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进而获取暴利。
据检方指控,陈树隆是从1994年便开始收钱,当时他正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开始时,他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为对方带来了巨大利益,然后向对方索取回报。
打这里开始,他的欲望就如溃堤的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从1994年到2016年,从一名处级干部直至副省级,涉案金额也以数十亿计。
陈树隆的落马不仅坑了自己,还带坏了妻子、弟弟、侄女等人。检方指控,其妻王传红、其弟陈树堂均曾收受他人财物。而且中纪委曾披露,他的第一桶金就是打着“弟弟炒股”的名义,找私企老板要了一千多万。
此外,其弟陈树堂、侄女多年帮他担任操盘手,陈树隆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除了炒股,他还为一些企业老板办事,然后以亲戚的名义入股这些老板的项目,从中分红。
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如今的陈树隆可谓“竹篮打水一场空”。也就怪不得他会在反腐专题片《巡视利剑》之中公开忏悔道:我要想告诉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教训就是,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从政就好好地从政,经商就好好地经商。否则的话必然是像我这样人财两空,后悔莫及。
根据通报,除了钱的问题之外,陈树隆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无政治信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陈树隆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
此外,陈树隆还提拔多个与其关系密切的女干部,陈落马后,受其特殊关照提拔的女干部均被约谈。
多个接近纪委的交叉信源称,陈树隆被调查后,专案组查出其有多个情妇,并有多个私生子女,陈树隆为他们分别置业安顿。对此,深一度亦曾向陈树隆的父亲印证。或许是“瞒得够深”,其父表示,陈树隆只有一个女儿,不知道他有私生子的事。
2019年4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陈树隆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树隆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陈树隆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履行工作职责的便利,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据《北京青年报》“深一度”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