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被指涉嫌民企股权纠纷
这期间,陈吉明与当地商人多有接触,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赌博;生活腐化堕落;甘愿被“围猎”,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招考录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陈吉明利用担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区长、自贡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资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安置、企业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和索取财物。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83余万元。
有知情人指出,这1083万余元受贿,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陈吉明家乡自贡商人的“奉献”,这也造成了该市官商勾结后的徇私枉法现象和一些错案的产生。
罗刚签发的聘请原富顺县法院领导为公司顾问的文件。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 吴鸣 报道
落马贪官扎根自贡官场30年
2020年10月19日上午,资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吉明被四川省雅安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陈吉明,1962年5月出生于四川富顺,曾在四川省自贡市任职长达30年,2014年9月调任资阳,2018年7月获任资阳市委书记,2019年7月23日被查,2020年8月24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陈吉明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赌博;生活腐化堕落;为政不廉、亲清不分,甘愿被“围猎”,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招考录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吉明利用担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区长、自贡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资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安置、企业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和索取财物。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83余万元。
富顺出来的大贪官陈吉明的落马和被判刑,让一直陷于经营权及股权纠纷的富顺人古佳源似乎看到了希望。
落马贪官背后被指另有隐情
今年48岁的古佳源称,2009年他在与人合伙开公司时,因时任自贡市常务副市长陈吉明插手干预,导致自己的合法股权被原在富顺县经营水泥生意的罗刚(后任富顺县富江混凝土公司法人)设圈套霸占。多年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处奔波,但由于罗刚背后有陈吉明这样的高官做保护伞,所有的司法途径被预谋封死,上演了一出令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官商勾结强占民营企业股权的大戏。
古佳源说,2007年,同学周述良找到他,商讨做商混项目。因为当时富顺还没有商混站,他们觉得此事大有可为,2007年10月12日,共同出资成立了友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构成为周述良、古佳源和谭逢艳。
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后,商混站建设也被当地政府提上日程。2007年底,在四川富顺·重庆投资说明会上,友创公司作为富顺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与自贡晨光科技园区签约。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有一个人正盯着他们手中的项目,这个人叫罗刚,当时是富江水泥厂老板。
罗刚看上商混项目后,便找到时任自贡市常务副市长陈吉明出面协调,陈吉明通过富顺县有关领导并放下狠话:“如果友创公司不答应把80%让给罗老板持有,就什么都得不到!”
辛辛苦苦争取到的商混经营权,因为陈副市长一句话就被稀释成了20%,古佳源等人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但迫于常务副市长的权威,他们只能无奈地答应。古佳源说,出生于1969年的罗刚与常务副市长陈吉明关系不一般,这在富顺是人尽皆知的。
2009年3月9日,古佳源、谭逢艳退出友创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周述良;周述良把持有的自贡市富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20%股份,分7%给古佳源,分2%给谭逢艳,周述良持有11%的富江公司股份。古佳源、周述良、谭逢艳、罗刚四人在《退股协议书》上签字认可。该协议还约定“立即在自贡市富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按股份增补古佳源、谭逢艳为该公司股东。”
“变来变去,我的股份已经被稀释到百分之七,而在工商注册中,却没有我的名字。”古佳源说,这样一来,他的股权实际上被变相侵占。此后,古佳源和罗刚多次沟通,都被推诿。“他虽然在退股协议上签字同意我为富江公司股东,但拒绝为我办理相关手续。”
2010年4月24日,实在没有办法的古佳源,一纸诉状将富顺县友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富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及罗刚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富江商混公司向他签发其持有公司股份7%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此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要求富江商混公司向富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申请登记义务。
一审二审败诉背后的“高人”
富顺县法院受理后认为,古佳源与周述良、谭逢艳于2009年3月9日签订的退股协议形式合法,虽然上面有罗刚的签名,但古佳源所举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罗刚签名的法律含义就是其同意了周述良向富江商混公司股东以外的古佳源、谭逢艳转让股权。而在未取得罗刚同意之前,古佳源、周述良、谭逢艳所签订退股协议中,涉及周述良将自己持有富江商混公司20%的股份中转让7%给古佳源、2%给谭逢艳的这部分内容实际上处于效力待定状态,且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仍然未取得罗刚的同意。2010年10月16日,富顺县法院判决驳回了古佳源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古佳源向自贡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1年4月14日,自贡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古佳源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随着一审二审的败诉,古佳源不但没有争取到本属于自己的股权,在富江公司求得一席之地,就连以前投资到友创公司的钱也打了水漂。
古佳源认为,一二审官司自己都输了,与罗刚网罗收买原富顺县法院领导倪世定有关。“罗刚聘请倪世定为公司顾问。”
古佳源提供的一份2009年5月20日由罗刚签发的《关于聘用倪世定等同志任职的决定》的文件显示,富江公司的确聘用了倪世定担任公司顾问。
赢了官司股权却被拍卖
从2014年开始,古佳源一直不停地层层向上级部门申诉、抗诉,并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干预此案的自贡市常务副市长陈吉明的违法违纪行为,古佳源的坚持,引起更高层面有关部门的关注和过问。2014年12月29日,自贡市中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15年4月20日,自贡市中院做出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富顺县法院重审的民事裁定。
富顺县法院通过再审认为,古佳源在再审中举示的相关材料,证人书面说明及当庭陈述;富江公司相关文件、工资表册及证人证明,均能间接证明古佳源是富江公司的实际股东,并参与了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股东身份终于得到了确认,古佳源胜利在望,但富顺县法院却称,早在2014年12月29日自贡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再审本案前,周述良在富江公司20%的股份已被拍卖,已于半年前的2014年6月23日执行完结。
富顺县法院建议古佳源变更诉讼请求或另行起诉,遭到古佳源的拒绝。该法院遂于2015年9月23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古佳源的诉讼请求。
古佳源不服,又上诉至自贡市中级法院。2015年12月31日,自贡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富顺县法院(2015)富民再字第01号民事判决;确认古佳源与周述良、谭逢艳于2009年3月9日签订并经罗刚签字确认的《退股协议书》合法有效;驳回古佳源的其他诉讼请求。
“退股协议虽然被判定合法了,但是却没有履行,原因是罗刚及富江公司违约,不给我进行内部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履行的责任。”古佳源称,再审一审、二审依然存在避重就轻,漏审、未予举证质证,程序违法等情形。
古佳源称,周述良20%的股份被以209万余元的低价拍出,而买家竟然还是罗刚,“他们都知道我是其中的股东,拍卖股权时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中间必定有猫腻,是有意布下的一个局。”古佳源说,罗刚的法律顾问倪世定曾做过法院领导,在当地能耐很大,号称在富顺县打官司包赢,有他在后面给罗刚出谋划策,加上罗刚背后还有陈吉明这棵大树,有这些高人从中运作,不排除富顺县、自贡市两级法院有关人员存在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
古佳源称,他也不认可评估公司对富江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因为富江公司当时的净资产远远不止1000万元,随便一家规模差不多的同类公司净资产至少都在几千万以上。“明显是罗刚伙同四川兴中平评估公司,由其提供虚假评估资料,以隐瞒固定资产和利润等方式,达到低价、非法拍得周述良20%股权的目的,从而最终完成对自己7%股权的侵吞。”
“他既是买受人,又是富江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拍卖资产的提供者,为了少出钱拍得股权,他所提供的资料怎么能保证合法、真实、完整,怎么能保证评估结果公平公正?”
古佳源表示,罗刚和原自贡市常务副市长陈吉明过往甚密,陈吉明和罗刚有一个共同爱好,就是喜欢一起打牌,古佳源称,他曾经作为富江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几次去富顺老树皮茶楼找罗刚谈工作,都亲自看见罗刚在陪陈吉明一起打牌,这个事情还有许多证人在场。
罗刚通过陈吉明的关系,结识了当地更多的官员,有了复杂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再通过勾结政府和法院相关领导、法官,以巧取豪夺的手段牟取私利,最后实现持有富江公司100%的股权。
“陈吉明在罗刚强行霸占我的股权中起了决定作用。”古佳源说,陈吉明在自贡官场经营多年,长期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为陈吉明要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私,于是让罗刚这样的商人有机可乘。如今,贪官陈吉明已落马并被判刑,但自己的维权之路依然艰辛,他还得继续负重前行。
贪官已落马,错案何时了?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