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被指涉嫌民企股权纠纷》追踪:省检察院回信了

核心提示:因股权之争,一直陷于官司中不能自拔的四川富江公司股东古佳源,在遭遇几起败诉之后,仍坚持上诉,最后赢得了官司,但自己的股权却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被法院低价错误拍卖。

一直怀疑官司背后有官商勾结的古佳源,自2014年起,长期实名举报大股东背后的保护伞,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曾经担任过自贡市常务副市长的陈吉明等人。

古佳源称,仅从2019年至今,他就寄出了上千封举报信。2020年7月,被举报官员陈吉明落马,2020年12月14日,古佳源也终于收到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回函。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首席记者 吴鸣 报道

上千封举报信有了回音

2020年12月14日,暂住在四川凉山州冕宁县泸沽镇一处居民楼里的自贡市富顺县人古佳源收到一封公函,这份来自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公函写到:“古佳源: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有材料看,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监察机关管辖,我们已将该材料转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请你直接与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联系。承办人江丽,联系电话02812309。四川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这是一封十分务实的回信,给我指明了方向,也是我最近一年多里的上千封实名举报信换来的结果。”说到自己的经历,今年48岁的古佳源感慨万分,在此之前,他的股权官司经过了漫长的一审、二审,再审一审、再审二审的四场官司后,最终赢了官司,但股权却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被法院拍卖了。

为此,他也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和求助,寄出的投诉信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被各种推诿敷衍,这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正式回信对古佳源而言,就显得特别珍贵。古佳源说,回信中还几次用到“您”这样的尊称,省检察院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让他在这个冬天倍感温暖,有了继续前行的勇气和力量。
 


 图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函。

富江公司股权之争
 
对陌生的读者而言,很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2007年10月12日,古佳源、周述良、谭逢艳共同出资设立富顺县友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创公司”)。2007年11月22日,友创公司总经理周述良及古佳源参加重庆招商引资说明会,取得在富顺县创建集中搅拌站的经营权,并与自贡市晨光科技园区签订了《协议书》。

哪知,自贡市富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江公司”)老板罗刚也看中了这个经营权,罗刚便找到时任自贡市常务副市长的陈吉明打“招呼”,在陈吉明的干预下,友创公司的项目经营权被迫转手给了罗刚,古佳源和周述良通过招商引资取得的经营权被稀释成了20%。

2009年3月9日,古佳源、谭逢艳与周述良签订了《退股协议书》。《退股协议书》约定,周述良将其持有的富江公司20%股份中的7%转让给古佳源拥有。富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刚在《退股协议书》上签字认可。

《退股协议书》签订后,古佳源要求富江公司为他签发其持有富江公司7%股份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此记载于富江公司的股东名册,并向富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股权转让的登记,却被罗刚以各种借口推诿,随后便没了下文。

由于富江公司拒不履行退股协议的义务,2010年4月,古佳源向富顺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古佳源与周述良、富江公司、罗刚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富江公司签发古佳源持有7%股份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此记载于富江公司的股东名册、向富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申请股权转让的登记义务。

一审中,富顺县法院驳回古佳源的诉讼请求,古佳源不服,随后上诉。案经二审、再审一审、再审二审。

在古佳源的坚持下,2015年12月31日,自贡市中级法院作出(2015)自民再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终于确认古佳源与周述良、谭逢艳于2009年3月9日签订并经罗刚签字的《退股协议书》合法有效。据此,古佳源合法拥有周述良在富江公司20%股份中的7%,亦即合法拥有富江公司7%的股份。

古佳源的股份被法院卖了

自贡市中级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了古佳源拥有富江公司7%的股份。

但由于富江公司此前拒不履行向古佳源签发其持有富江公司7%股份的《出资证明书》等义务,以及自贡市两级人民法院未能及时确认古佳源合法拥有富江公司7%的股份等原因,富顺县法院在另一起民事纠纷中,也就是郑某诉周述良、杨丽借款纠纷一案中,强制拍卖执行周述良在富江公司拥有的股份时,误将其中古佳源拥有的7%股份一并执行。

古佳源说,他曾为此提出执行异议,但富顺县法院予以驳回,导致他在富江公司的7%股份被错误执行而遭受的财产损失至今没有得到挽回。

据2014年3月20日富顺县法院(2013)富法执字第663-1号《执行裁定书》、(2014)富民二初字第271号《民事调解书》显示:富江股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拍卖周述良持有的20%股权判决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也就是说,富顺县法院审理股权纠纷案在先,拍卖股权案在后。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在富江公司的7%股权,古佳源作为隐名股东是成立的,隐名股东权益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富顺县法院明知而为,非法拍卖古佳源持有的7%股权;周述良无权处理属于古佳源的股权,属非法拍卖他人资产;罗刚在明知周述良名下的20%股权结构的情况下非善意取得,属非法拍得该股权。

富江公司资产被严重低估

在拍卖之前的2014年5月,四川兴中平资产评估公司对富江公司做了资产评估,评估价格为1000万元。古佳源对此持不同意见,完全不认可,他质疑该评估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古佳源说,在评估中,罗刚隐瞒了固定资产、利润等,兴中平公司假定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罗刚原本就持有富江公司80%股权,他既是买受人,又是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资料怎么能够保证合法、真实、完整?

古佳源说,商混站属于优质项目,比如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光恒商混站是以六千万元向西昌市政府买下的经营权,这是有据可查的;自贡市鸿山商混站、云帆商混站、路通商混站、准点商混站,这些商混站的规模与富江公司都相差不大,哪一家商混站净资产评估下来不要几千万至上亿左右。

 “这就是一场预先设计好了的合谋。”古佳源称,自2010年4月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至今,他一直在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财产利益。一审二审败诉后,古佳源自2014年起一直实名举报罗刚背后的保护伞陈吉明等人。“之所以败诉,还因为罗刚的法律顾问是原富顺县法院院长倪某某等人。”古佳源说。

此案的结局最终如何?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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