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辅警发生性关系被敲诈108万的派出所长因受贿罪被判刑
华夏新闻-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首席记者 董哲)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女辅警近日成为新闻热点人物,原因是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她与多名警官、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并敲诈对方9人累计372万元。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与该辅警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时任派出所所长刘相兵已于2020年1月因受贿罪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灌南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许艳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买东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该判决书披露,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许艳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以其母亲知道自己怀孕欲到刘某乙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20万元,双方不再联系;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许艳再次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良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共计108万元。
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披露刘相兵被许艳敲诈108万的详细情况。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20年6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警钟 | “给钱场所很少查,不给钱重点查” 公安局副局长的“潜规则”》为题披露了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相兵违法犯罪一事。
该文称,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举报信,举报该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相兵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对象好处费、纵容其家人开设赌场,且存在作风等问题。2019年6月,刘相兵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相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该文透露,刘相兵曾经业务精、能力强,获得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公安局执法标兵”“十佳派出所长”等各种荣誉加身,是同事学习的标兵。他从一名普通的民警,一步步被提拔为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曾经的刘相兵踌躇满志,想好好干出一番成绩,但随着职务的变化,他的金钱观、权力观逐渐发生变化。“在各种思潮的入侵下,在各种利益群体的围猎中,我没能很好地把握方向。逐步失去自我,迷失方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公开资料显示,刘相兵长期在连云港市公安局工作,历任警员、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刘相兵任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刘相兵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相兵的工作履历中担任路南派出所所长和担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时间,与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披露的刘某乙的工作时间和职务一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相兵违法犯罪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