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厅官周符波案后遗症:诡谲的3540万元借款

【编者按】

55岁的沙某华,生于桑植县河口村。

河口沙家,偏居湘西一隅,却是血脉纯正的蒙古贵胄,先祖可追溯到蒙元帝国最强盛时期的沙不丁。

1275年大年三十,元帝国右丞相阿里海牙,率5万铁骑攻陷长沙,南宋湖南安抚使兼潭州知州李芾,杀身成仁。

数年后,阿里海牙成为元帝国湖广行省首任最高行政长官。

1354年春,沙某华的先祖沙不丁,以平章镇国将军衔,出任湖广行省第10任最高行政长官。

10年后,朱元璋麾下头号悍将徐达,率军攻打长沙。

翌年秋,沙不丁疆场战死,葬于澧州安福。

其后,沙不丁后裔及族人,沿澧水一路向西,蹉跎迤逦,迁居桑植县河口村。

数百年来,河口沙家繁衍生养,开枝散叶,自成一支,现有家谱留存。

文/《华夏早报》特约记者 榴莲果

楔子

之所以不惜数百字笔墨,钩沉探究沙某华的先祖宗祠,是我固执认为,一个人的秉性,多少与其家族(种族)基因甚至血统有关。

眼前的沙某华就是如此,他虽生于桑植长于桑植,满嘴的湘西味儿普通话,但那明显迥异于湘西人的高大身躯,以及超越实际年龄的刀刻斧凿的满脸皱纹,再加上“套马汉子”特有的不善言辞,很符合他蒙古族的人设。

采访过邓公的著名意大利记者法拉奇,有句名言,“如果采访者说的话,超过了被采访者的1/5,那将是一场灾难”。

彼时我就陷入了上述“灾难”,我的话,大大超过了“套马汉子”沙某华。

面对我咄咄逼人的提问,沙某华佝偻着身躯,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说得最多的,居然是“是的”、“不是的”,以及祥林嫂一般的喃喃自语,“想起就咳血,想死的心好多次”。

我只好把原定3小时的采访,延长至6小时,再扮演复读机,把他支离破碎的话语,重新组织,复述给他听,请他确认“是的”或者“不是的”。

“中建五局的风云人物”

让沙某华“想起就咳血,就想死”的烦心事,与一笔诡谲的的2000万或者说3540万巨款有关。按他的说辞,这是一笔“替人背锅的冤枉债”。

必须先做一些不可或缺的铺叙。

沙某华20岁时,通过招工考试,进入总部设在长沙的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简称“中建五局”,2021年湖南全省GDP总量第2名)。

沙某华在建筑工人的岗位上,扎实肯干,颇受领导青睐,两年后考入湖南某建筑学校,毕业后考取了梦寐以求的《施工员证》,成了让人艳羡的“国家干部”,此后逐步升迁,拿到了《项目经理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三证”,当上了独挡一面的“项目经理”。

“中建五局三公司的红星基地,上万平方米的大场子,就是我搞的项目。”沙某华不无骄傲地说。

沙某华业务上是把好手,政治上也积极要求进步,从优秀青年团干、团总支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到中建五局职工代表,稳扎稳打,按部就班。

“我们那个年代,建筑行业普遍都在学习‘青年鲁班’‘劳动模范’李瑞环、张百发,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带领‘青年突击队’的同事们,搞各种各样的‘劳动竞赛’。”

“那时人年轻,干工作真是热火朝天,早上6点到袁家岭立交桥工地‘放线’,一直干到天黑,真是不晓得累。”

“我后来被推选为全局的职工代表,作报告的时候,我只是说一些工地上的日常,因为接地气,好几次被掌声打断。会后大家开玩笑,说我是‘中建五局风云人物’。”

沙某华虽口齿笨拙,但人都有“语言G点”,说起“忆往昔峥嵘岁月”,他还是有感而发,侃侃而谈。

1992年12月2日,沙某华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此后更是多次被评为“中建五局优秀党员”。

事业丰收的同时,沙某华的爱情婚姻也水到渠成。

1997年4月,沙某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小他3岁的江N,两人相恋一年后,喜结良缘。

2000年前后,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沙某华,办理了“留职停薪”,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生意还不错。

又过了十多年,沙某华和江N在某县郊区,租赁经营一个农庄,青灯煨芋话桑麻,当起了快乐的“现代农民”。

“黑白两道皆一言九鼎的大舅哥”

江N在家里排行老幺,有两个哥哥,也就是沙某华有两个大舅哥,小的叫江某原,大的叫周符波。

看点来了——

第一,周符波这个名字,读者朋友是不是很熟悉?

是的,就是那个被央视专题片《扫黑除恶》踢爆、被中纪委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的主人公、湖南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周符波(正厅级)。

2019年6月19日,法院一审宣判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对周符波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湖南省高院公布了两个“最”:

周符波案是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判处的职务最高、影响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周符波“保护”的黑恶势力大佬也“如雷贯耳”,就是爆红电视剧《扫黑风暴》中由王志飞扮演的大反派高明远的原型、人称“三湘赌王”的著名黑老大文烈宏。

2019年6月19日,“文烈宏涉黑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的判决。

文烈宏被手下马仔尊称为“文三爷”,“文三爷”文烈宏有多嚣张凶残?不少媒体的标题,触目惊心,或可一窥端倪,诸如《湖南头号黑大佬文烈宏,<扫黑风暴>高明远原型,真人比影视剧凶残百倍》、《文三爷覆灭记:一张银行卡流水六七十亿,2000万买通协警逃狱》等等。

简单说一下“文三爷”文烈宏放高利贷、设“赌博杀猪局”勒索的三位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企业家。

乐某是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曾获湖南“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担任省工商联副会长、民盟长沙市委常委、东南大学董事、省体改委研究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乐某欠文烈宏4200多万本金,被勒索共计1.4亿后,文烈宏又派马仔通知他还有1100万利息没还。

不堪其扰的乐某偷偷跑到公安厅举报,结果一出门就被文烈宏马仔绑到附近酒店,胁迫“还钱”。

彭某,著名酒企董事长,欠文烈宏4.1亿余元本金,被勒索近6亿。

为逼迫彭某还钱,文烈宏派20多个打手,持械围殴彭。

此外,文烈宏还派两个艾滋病患者,日夜赖在彭家门口。

最惨的还是教育学博士、某知名民办高校董事长兼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某。

张某欠文烈宏12.8亿余元本金,被勒索共计22.5亿余元,名下的1700多套房产和商铺,也被文烈宏通过“保护伞”查封。

此外,张某还被文烈宏非法拘禁近一年,一年里他多次自杀未遂。

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张某偷偷报案,结果被文烈宏手下追杀3次,被砍伤住院后还差点被杀手“补刀”,出院后逼不得已隐姓埋名躲起来。

令张某没想到的是,文烈宏直接通过周符波等“保护伞”,让警方把他抓起来,进行了半年左右的“监视居住”。

之所以赘述这些,是基于沙某华反复强调的“口述实录”:

文烈宏是名震三湘的黑道枭雄,而周符波身为位高权重、官拜正厅的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是文烈宏的“保护伞”。

一个简单的逻辑是,被周符波戏称为“凤凰男”的沙某华,对周符波这位黑白两道皆一言九鼎的大舅哥,从接触的第一天开始,就心存忌惮。

发展到后来,甚至敬而远之,除了春节几天躲不开,能不见面就尽量不见面,因为“他(周符波)是骨子里看我不起的,根本不和我说什么话,有时候即便寒暄几句,眼睛也是往下的,像对待下属”。

一言蔽之,在周符波这个江家大家长面前(周符波真名“江某原”,以下详解),“凤凰男”沙某华是从不敢说半个“不”字的。

第二,为什么江N和她的二哥江某原都姓江,独独周符波姓周?

2020年8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发题为《湖南职务最高“保护伞”周符波:顶替他人高考,终生使用假名》的文章。

文章称,周符波真名“江某原”,湖南祁东人,生于1964年7月,1993年7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其于1986年考上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湖南省政府法制局。周符波还拥有博士学位。

“江某原”之所以于1986年改名为周符波(真实的周符波是一个云南人),是为了当“高考移民”。通过改名获得云南籍贯,继而享受减分录取优惠的周符波,最终考上了大名鼎鼎的武汉大学,但也必须“终生都苟活在他人的名字里”。

周符波落马后,央视曾播发他的忏悔书,他坦白,当初入党的动机是为了给领导当秘书,他也得偿所愿,33岁时给一名副省长当秘书,由此进入仕途快车道。结束秘书生涯后,仅在省政府农村能源办主任位置上过渡3个月,便出任邵阳县委书记,一干就是4年,之后升任邵阳市副市长,此后又进邵阳市委常委班子,直至当上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级)、湖南省综治办主任。

“贻害无穷的巨额借条”

进入正题,回到沙某华逢人就喊冤叫屈的“替人背锅”的2000万或者3540万巨款。

2016年12月28日,是沙某华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

这天晚上大约8点,周符波给妹妹江N打电话(周符波极少给“凤凰男”妹夫沙某华打电话),让她叫上沙某华,马上来他的办公室。

沙某华和江N不敢怠慢,驱车赶到位于长沙市八一路上的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办公室(周符波办公室)。

周符波喝了点酒,人显得很高兴,说“刘总(刘某华)和我说好了,最近会把‘千山药机’这支股票拉起来,至少涨50%,我让陈R马上‘满仓’,足额吃进‘千山药机’”。

上文说过,周符波是祁东人,此时他说的“刘总”,名叫刘某华,是他的祁东老乡。据2020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消息,证监会认定千山药机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存在2017年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等相关情形。综上,曾抛“赌博论”的千山药机董事长刘某华,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说回周符波。

在长沙,有一个周符波牵头的祁东籍老乡小圈子,非富即贵,包括长沙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张湘涛,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正厅级)李政科,原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华等人。

还有一位祁阳籍的证券投资商滕某,擅长证券定向增发,也称“定向募集”或“私募”,每每获利以千万计,长袖善舞。

当然,著名的“文三爷”文烈宏,偶尔也会过来给“各位领导、老板‘敬杯酒’”。偶尔的主要原因,是文烈宏不是祁东籍,不是“老乡小圈子”嫡系。

这些祁东“精英”,经常在公安厅附近一个叫“湘某域”的隐秘餐厅聚会,除了聊一些官场秘闻,就是由刘某华刘总主讲,带着“各位老乡领导炒股,共同致富”。

至于陈R,是周符波的第二任妻子。

周符波作为江家的大家长,一言九鼎,他把弟弟江某原、弟媳李J、妹妹江N,3个人的股东账户卡,集中到陈R手上,算上陈R自己的、陈R弟弟的,周符波一共掌握了9张股东账户卡,他再利用自己获取的上市公司内幕,炒股盈利,挣下了偌大一份家产。

至于炒股的本金,根本不用周符波开口。

就像《战国策》里,吕不韦和他爹的对话,堪称“中国式经商宝典”:“吕不韦问其父曰:耕田之利几何?曰:十倍。珠宝之赢几何?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何?曰:无数。”

周符波作为正厅级的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虽然离吕不韦觊觎的“国家之主”,还有十万八千里,但在内陆省份湖南,也是不少巨商大贾的香饽饽,争先恐后抢着抱的大腿,哪怕暂时用不上,“烧冷灶”很多时候比“烧热灶”更具备“投资意义”。

因此,周符波需要炒股本金,只要稍微透点风,就有不少“有眼力”的人哭着喊着“为周厅长服务”,争先恐后提供上亿的资金。

据此后权威的《澎湃新闻》披露:自2015年,周符波控制多个以其亲属开设的证券账户卡,由其决定购买哪支股票,炒股共投入约2亿元,资金来源有三种:一是借款共9000万元,融资约6000万元……

2016年12月28日,这个沙某华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周符波把他和江N叫来,就是要解决一笔“炒股本金”。

如前所述,周符波刚和刘某华等人在“湘某域”餐厅喝过酒,人很高兴,他说“刘总和我说好了,会把‘千山药机’拉起来,至少涨50%,我让陈R马上‘满仓’”。

周符波看一眼沙某华,不容置疑的口吻:“滕老板(前述祁阳籍证券投资商滕某)答应借我2000万,过两天就会汇入江N的股东账户上,小沙(指沙某华)你现在写一张借条,等下去华天酒店,交给滕某,他在那里等你。”

江N一听这话,当时就急了,大声道:“哥,你疯了,2000万,这么大一笔钱,汇入我的股东账户上,要是刘总没把‘千山药机’拉起来,亏了怎么办?!还有,你听妹妹一句劝,你现在不要急着炒什么股,现在社会上风言风语很多,你还是先把自己的工作搞好吧。”

江N说的“社会上的风言风语”,是指2016年底前后,湖南坊间或官场,有不少“神预测”或者说“小道消息”,说是“上面的大领导”,有意要“拿掉”周符波,要效仿2008年夏,著名的大领导薄某,“拿掉”重庆原公安局副局长文某的套路,“拿”之前,先把文某转岗到不那么重要的“司法局”——湖南彼时的“神预测”和“小道消息”,是说周符波2017年春节后,会转岗到不那么重要的“省综治办”。

至于让江N闻之色变的“2000万”,江N更不知情的是,这只是小部分,她这个位高权重的大哥周符波,除了向滕某借的2000万,还向其他关系“错综复杂”的老板们(周某、张某、吴某、刘某等),借了7000万。

周符波听江N这么说,当即脸一沉,轻声喝道:“第一、你喊什么喊?我明确告诉你,大哥我的位置安稳得很,不仅安稳,而且‘稳中有升’,你不要听社会上的胡说八道。第二、你的股东账户又不在你手上,又不要你操作,你着什么急?再说你懂不懂股票?不懂就闭嘴!你怎么知道刘总不会把‘千山药机’炒到50%以上?你懂还是我懂?”

不要说周符波是江家一言九鼎的大家长,就是整个祁东县,过去数年,周符波也是首屈一指的大人物,江N当然怕这个大哥,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心有不甘,或者说心有余悸,毕竟2000万是天文数字。

江N于是嗫嚅道:“大哥,我是不懂股票,我的股东账户卡我也没碰过,一直在嫂子(指陈R)手上,但我晓得世上的事没有100%绝对靠得住的,你把借款汇到我的股东账户上,我也碰不到、摸不着,万一要是亏了,我赔不起。”

周符波闻言,颇不耐烦地把手一挥:“你不要说了!你无非就是不愿意把2000万汇到你的股东账户卡上,那就不汇给你,汇给江某原(周符波弟弟、江N二哥)!剩下的事,还是按我的指示,小沙你现在把借条写了,然后你们两口子去华天酒店找滕某,把借条给他。”

周符波与妹妹江N起口舌之争的这段时间里,沙某华一个字都没有说,他虽然完全赞同自己老婆也就是江N的意见,但他本人“没资格有意见”,因为这是“江家的家事”。

沙某华坦言,他从成为江家女婿的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发言权”,只有执行的义务,而且很多时候,这个“义务”还是身为正厅级高官的大舅哥兼大家长给他的“面子”。

至于江N为什么没阻止老公沙某华写下这张贻害无穷的“借条”,一是她不敢和哥哥周符波继续争执,沙某华惧怕周符波,江家哪个又不怕?二是她当时一门心思钻在“2000万没有汇入我的账户卡,万一亏了,我以后就不用赔”这个死胡同里,忘了她虽然没有拿钱,但写“借条”的沙某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做任何决定,都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沙某华原话)”,万般无奈之下,沙某华写下了“借到滕某2000万元”的借条,然后“送肉上砧板”,和江N一起,来到位于长沙市解放东路的华天酒店,找滕某滕老板。

据沙某华叙述,滕某一见他们两口子,表现得相当客气。

当沙某华掏出“借条”递给滕某,说这是“我大舅哥让我交给你的”时,滕某接过“借条”,“嘁哩喀嚓”几下撕得粉碎,一迭声说“我不存在要什么‘借条’,能够借钱给‘周厅长(周符波)’,是我的荣幸”。

当然,关于撕“借条”原因,滕某有异议,下文详解。

滕某无法否认的是,投之木桃报之琼瑶,他也实打实找“周厅长”办过事,譬如为他的警官侄儿,解决警界职级;除了爽快借给“周厅长”2000万,滕某滕老板还给“周厅长”送过礼金、皮包、服装、燕窝、冬虫夏草、高档烟酒,甚至保护动物穿山甲等等等等,还曾一掷万金,亲力亲为陪“周厅长”去峨眉山拜佛还愿——滕某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亲口承认并签字。

说回沙某华,见滕某撕了“借条”,他长吁一口气,心里一块沉甸甸的石头,算是落了地。

“‘小道消息’果然都是‘神预言’”

两天后,滕某的朋友谢某,通过自己的岳母姚某、债务人叶某,分别转账500万、1500万,汇入了周符波指定的、他的弟弟江某原的股东账户上。

周符波也顺利“满仓”,吃进了近1亿的“千山药机”股票(周还向其他关系“错综复杂”的老板,借了7000万)。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候,很多社会上的“小道消息”,果然都是“神预测”。

上文中,周符波信誓旦旦,对他妹妹江N说的“你大哥我的位置安稳得很,不仅安稳,而且‘稳中有升’”,被疯狂打脸。

先是省委政法委开“民主生活会”,周符波居然不知情,接着省里的头号大领导去永州调研公安工作,周符波作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居然没有陪同前往。

这两件吊诡的事,都发生在2017年1月间。

春节一过,更大的“神预测”迅速应验:周符波真的从实力派的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任上,调任“省综治办主任”。

山雨欲来风满楼,嗅觉灵敏的滕某坐不住了。

据沙某华叙述,2017年2月下旬,滕某来到沙某华和江N在某县郊区租赁经营的农庄,话说得很冠冕堂皇:“沙总、江总,为了‘周厅长’的安全,务必要请沙总‘补’一张2000万的‘借条’。”

滕某的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借条”,一旦周符波出事,这个2000万很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行贿,到时候黄泥巴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受贿的和行贿的,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沙某华万般无奈,同时觉得滕某说的有一定道理,为了保护周符波,于是滕某说一句,他写一句,写下了“借到滕某2000万、用于农庄经营、汇入江某原账户、月息1%、期限6个月”的借条。

因为2000万是2016年12月30日汇入的江某原账户,滕某要求落款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沙某华也只得照办。

同样,以上关于“补借条”的说辞,滕某有异议,下文详解。

“一个亿打了水漂”

2017年3月1日,周符波“爆雷”,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不久后,他老婆陈R也“进去了”。

就在周符波陈R“进去”的前后,周符波吃进的近1亿的“千山药机”股票,在彼时出任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华的长袖善舞之下,一路疯涨,最高值到了1.8亿元。

可惜的是,彼时身陷囹圄的周符波、陈R夫妇,根本无法染指这原本唾手可及的财富。

不久后,“千山药机”债务危机爆发,金额巨大的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以及不明原因的资金收支事项,让年报“难产”。

再后来,昔日股价一度高达109元的明星股“千山药机”,定格在了3.81元,因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被勒令暂停上市。

换言之,周符波借来的近1亿元巨款,全部打了水漂。

高墙外的沙某华、江N夫妇,也被祸及池鱼。

“一审判决:沙某华单独偿还巨额借款”

2017年5月22日,滕某一纸诉状,将沙某华、江N、江某原告上法庭(芙蓉区法院),要求连本带利归还2000万借款(年息12%)。

不久,滕某又撤回了对江某原的起诉,仅要求沙某华、江N夫妇归还。

据沙某华叙述,原因很简单,周符波、陈R夫妇“进去”后,作为周符波的弟弟江某原,也“进去了”(后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刑5年),“告江某原,属于告了也白告。”沙某华说。

长话短说。

案子一拖就是两年多,直至2019年6月24日,芙蓉区法院才作出一审判决。

简单来说,一审原被告争论的焦点如下:

1、双方对借条形成时间、形成过程,存在争议。滕某说是2016年12月28日左右;沙某华说是2017年2月份左右。

腾永又当庭陈述,“沙某华第一次出具借条时,滕某考虑到尚未实际提供借款,所以滕某当场撕掉借条。几天后,滕某实际提供了借款,再要求沙某华补借条,借条是在华天酒店写的。”

法院认定:借条(也就是合同)载明的时间,与实际形成时间是否一致,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2、沙某华称,“出具借条,系自己的‘虛假意思’表示”,自己不是实际用款人、借款人,所借2000万是周符波借的,也是用于周符波炒股,并未用于农庄项目经营,滕某对此也完全知情。

沙某华强调,借条内容也是按滕某的要求书写,当时是滕某为了“避嫌”周符波,是为了避免借出2000万的行为,被认定为对周符波行贿。该行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院认定:①沙某华称,“出具借条,系自己的‘虛假意思’表示”。证据不充分。②2000万借款并未用于违法活动,借资炒股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本案属于借贷纠纷。③借款用途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不影响合同效力。

3、沙某华提供了一份周符波对借款情况的《说明》——

周符波在《说明》中明确表示:“我当时不方便出具2000万借条,因此由我草拟、由沙某华出具借条,钱由我(周符波)还。此外,2000万用于炒股,江N、沙某华对炒股的事情并不知情,也没有过问。”

法院认定:即便滕某自始至终,都知道周符波是实际用款人,滕某与沙某华,也可以达成由沙某华承担清偿责任的合意(共同意愿)。

最终,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决:

沙某华于10日内向滕某偿还本金2000万元,并按年利率 12%支付利息。

至于与江N无关的原因,是法院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高院裁定:巨额借款系周符波所为”

沙某华不服,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

2019年11月15日,长沙中院作出“第9512号民事裁定”,以“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一审原判,发回芙蓉区法院重审。

而在此之前的2019年8月12日,湖南省高院作出《(2019)湘刑终 321 号刑事裁定》,认定周符波犯受賄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部分中,将案涉的滕某出借的2000 万元借款,认定为周符波向滕某所借。

对于这份刑事裁定,沙某华欣喜若狂,如获至宝!因为该裁定明确认定“2000 万元借款为周符波向滕某所借”,而且该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然而,沙某华高兴得太早了。

“二审判决:沙某华和周符波共同偿还3540万元”

2020年初,芙蓉区法院重新立案受理后,追加周符波(此时在监狱服刑)作为第三人,进行了二审审理。

开庭审理时,尽管周符波再三陈述:“是我向滕某借的2000万,借钱是用于炒股”。

芙蓉区法院也注意到了湖南高院作出的《(2019)湘刑终 321 号刑事裁定》, 该裁定明确认定“2000 万元借款为周符波向滕某所借”。

但是,芙蓉区法院认为,“湖南高院裁定‘2000 万元借款为周符波向滕某所借’,主要是用于确定2000万的来源是否合法,不宜据此就认定周符波是借款人。同时,沙某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出具借条带来的风险应具有判断力。明知风险却依然出具,反而证明他为真正的借款人……退而言之,即使真正的实际借款人为周符波,但当沙某华向滕某出具借条后,也可视为其系自愿加入到借贷关系中去承担债务,故其仍应承担还款。但考虑到本案借款系由周符波在实际使用,故应由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则更显公平……”

2021年1月6日,芙蓉区法院二审判决如下:

沙某华与周符波共同偿还借款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年利息240万元,截自2023年5月31日,总计3540万元)。

“终审维持原判,沙某华加入‘上访大军’”

沙某华气得咳血,住进了湘雅医院,同时委托律师再次向长沙中院上诉。

2021年12月20日,长沙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沙某华不服,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

2022年7月26日,湖南省高院驳回了沙某华的再审请求。

从此,沙某华加入了“上访大军”,频繁往返于北京、长沙,穿梭于最高院、最高检,省纪委等机关。

因为沙某华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被芙蓉区法院冻结,人也上了“失信名单”,他只能坐绿皮列车、跨省大巴车奔波。他抱着厚厚的上百份《上访材料》,在上述各大机关,求爷爷拜奶奶,逢人就双手递上一份材料。

他像死了儿子阿毛的祥林嫂一样喃喃自语,和他认为的每一个“青天大老爷”说得最多的是4句话:

“我是迫于周符波的压力写的借条。”

“2000万我没有拿一分钱。”

“周符波多次承认了是他借的,与我无关,省高院也是这样裁定的。”

“退一万步,就算按判决,也应该是我和周符波共同还款,为什么现在要我一个人还3540万。”

……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VS一人犯罪,全家死绝”

近日,在好心律师的帮助下,沙某华正在积极准备,拟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并拟提交《民事抗诉申请书》。

与此同时,沙某华已向各级纪检部门递交材料,实名举报。

举报内容主要包括:

“法官李某,在办理上诉人沙某华与被上诉人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滥用审判权,草率办案、枉法裁判,案件结束后继续为滕某密谋策划,帮助滕某侵占沙某华的企业,成为滕某的保护伞。”

“法官李某,滥用审判权,草率审案,未经质证就认定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审判案件。”

“法官李某,滥用审判权,在没有证据证明,也没有推定的基础事实的情况下,违法认定沙某华的行为构成债务加入,严重枉法裁判。”

“法官李某,在二审判决生效后,继续为滕某‘出谋划策’,企图利用该案,强占沙某华的资产。”

……

沙某华激动地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万恶的封建糟粕,‘一人犯罪,全家死绝’,又何尝不是万恶的封建糟粕!?周符波和弟弟,已认罪伏法,受到了应有惩罚,为什么还要把我这个妹夫和全家,都逼上死路!?”

2023年5月9日,沙某华向湖南省高院提交了《执行监督申请书》。

华夏早报将持续关注该案的后续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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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1. 匿名发布于: 

    还有黑社会?肯定是夏保护伞才有这么去做的……

  2. 人民币
    人民币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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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黑暗了,真是覆巢之下 复有完卵乎!

  3. 人民币
    人民币发布于: 
    评分:

    太黑了!真是覆巢之下 复有完卵乎!

  4. 匿名发布于: 

    一人犯罪,为什么一家人跟着受罪

  5. 匿名发布于: 
    评分:

    这个跟朱灭九族又有什么区别呢??

  6. 匿名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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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亲非故的,2000万借款?骗老百姓好玩吧!周某若不是强力部门的厅长,滕某会随便送上2000万?谁说不是权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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