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无法执行,债主要求国家赔偿
日前,备受当地百姓关注的永州利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公司)高息吸资案又爆出新消息,在众多债权诉讼中,一位叫彭德荣的债主在与利群公司的诉讼中胜诉,却因东安县人民法院实施财产保全不力导致无法执行,彭德荣以“东安县人民法院实施财产保全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其赢了官司无法执行”为由,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国家赔偿。
7月9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彭德荣递交了《申请国家陪偿》通知书。7月14日,记者就此案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件:高息引诱吸资,幕后转移资产
现年68岁的彭德荣是一位退休干部,经朋友引荐,他回到家乡做投资生意。2010年,亲属和18位战友听说彭德荣赚了不少钱,纷纷筹款委托他管理投资资金。当时,他的账户猛增1100万元,其中他自己只有150万元。2011年8月,彭德荣与永州某公司分道扬镳。该公司按合同退还彭德荣本金和利息共1500万元。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他为亲属、战友和自己赚了400万元。
同年,永州利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漆小群找到彭德荣,许以月息4分,希望彭投资自己的公司。彭德荣与战友们经过考察,同年9月9日,以彭德荣的名义与利群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月息3.5分,利息每月返还,本金每年一退。彭德荣试探性的借出250万元给利群公司,利群公司如约按月返还了利息。
2012年3月,漆小群以利息过高为由与彭德荣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月息3分,利息每月返还,本金每年一退。基于第一次合作的信任,截至2014年5月15日,彭德荣共计借款给利群公司2595万元。彭德荣与漆小群的往来通讯证实,其巨额借款均被利群公司用于旗下湘府湘城房地产项目开发。 利群公司位于东安县,由漆小群一手创办,在当地涵盖房地产开发、餐饮、酒店、沙场、典当行等。漆小群担任总经理,另一股东是漆小群的妹妹。
2011年12月29日,漆小群在工商局变更法人登记:其妻龙燕为利群公司法人代表;同一时间,漆小群与妻子龙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漆小群将公司62.5%的股份转让给龙燕;2013年4月8日,漆小群与龙燕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漆小群将全部财产让给妻子和孩子。
表面看,这是漆小群的家事。其实,在规避公司承担还债的法律风险上,他似乎做了布局。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家事”安排给彭德荣的诉讼之路带来诸多坎坷。伴随着这些“家事'之后,利群公司从2014年1月份开始,不再根据《借款合同》按月支付彭德荣利息了。
据记者了解,利群公司以高息为诱饵吸引公众存款案是永州最大的高息吸资案,涉及人数多,吸资上数亿元。近数年来,利群公司诉讼缠身,一直陷于债务纠纷之中,债主彭德荣是被高息引诱的受害者之一。
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玩“太极”
2015年8月31日,彭德荣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利群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698000元及利息740940元(按合同约定的月息3%计算)。同时,彭德荣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保2700万元对利群公司的财产保全。经保险公司审核:彭的诉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接受了彭的保单。
在诉讼之前,彭德荣向东安县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对利群公司实施财产保全。“但东安县人民法院迟迟不实施财产保全。”彭德荣告诉记者,他不断向省市有关部门信访,反映东安县人民法院个别法官在此案财产保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直到东安县政法委和省委第七巡视组等多部门批示后,东安县人民法院才开始实施财产保全。但令人不解的是,利群公司银行帐户87万元现金被查封后,第二天东安县人民法院又实施了解冻;彭德荣提供利群公司有价值且手续齐全正在销售的194套商品房,请求东安县人民法院查封。东安县人民法院延期2个月后,利群公司递交了《湘府湘城》负一楼和负二楼财产供法院查封,东安县人民法院按被告利群公司的意愿迅速查封了《湘府湘城》负一楼和负二楼。事实上,被查封的《湘府湘城》负一楼和负二楼是公共设施,无房产证、无民用防空设施,彭德荣当即提出了抗议,但东安县人民法院置之不理,彭德荣向记者回忆,当时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利群公司给地下车库办了房产证,可以查封。
2019年6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2019)湘民再37号】,判决被告利群公司赔偿原告彭德荣共计2600万元,其中本金859万元,利息1741万元。在历经多年诉讼之后,彭德荣最终胜诉!
2019年8月26日,彭德荣申请东安县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其再次向法院申请查封194套房产时,法院不支持,而查封的利群公司大中小酒店、湘府湘城1~4层被银行抵押贷款。
2022年11月18日,彭德荣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利群公司“湘府湘城”负一、负二层,房产证权号为白牙市镇第RZ025200和RZ025189.,以物抵债给申请人。由于本案执行的法官多次更换,直到2023年1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指定执行局法官何维承办本案。
2023年1月28日上午9时20分,何维法官发微信明确告知申请人彭德荣,“湘府湘城负一楼、负二楼在住保中心系统内为不可处置,在不动产系统内显示未办理单独的产权证。”,无法执行。也就是说,东安县人民法院(2015)东法民保字第581-1号《民事裁定书》违法查封,不能实现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说法:赢了官司执行难,申请国家赔偿
2023年3月29日,彭德荣以东安县人民法院违法保全,导致自己不能实现胜诉之后的合法权益为由,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东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彭德荣多次要求东安县人民法院回避,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予采纳。4月25日,东安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下达《国家赔偿决定书》【(2023)湘1122法赔2号】,以“彭德荣的国家赔偿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国家赔偿请求时效”为由,驳回了其国家赔偿申请。
彭德荣不服,再次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7月9日上午9时,该院法官唐爱民向彭德荣递交了《申请国家陪偿》通知书,并就其申请国家赔偿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询问。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程序法学会会长黄捷教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彭德荣一案来看,其申请国家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黄捷教授指出,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这个时效怎么算?是以东安县人民法院实施财产保全的日期算起?还是以当事人知道其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时的日期算起?目前存在很大的法律争议。“黄杰教授说,“其实,法律规定的很清楚,特意强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彭德荣一案,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胜诉后于2022年11月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利群公司保全财产执行时,当事人才知道无法执行。因此,该案申请国家赔偿没有超过两年请求时效。”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
(来源:百家号曾项shine 作者: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