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和谐案解“法结”也解“心结” 勇挑重担践行初心使命
——记“全国先进工作者”人民好法官潘嘉芳
《华夏早报》记者习羽 报道
潘嘉芳,男,中共党员,高级法官,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快审庭庭长。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先后获自治区高院等上级部门授予个人三等功11次、12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0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解“法结”也解“心结”
“光环是暂时的,为民解忧的司法工作,才是我的日常生活。”提及以上这些荣誉,潘嘉芳淡定地回应道。
诚哉斯言,办公室内,埋头伏案;审判席上,释法说理;调解室里,定分止争……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潘嘉芳先后参与及主办审理了超一万件民事案件,所审理的案件,无延期审理、无超审限、当事人无上访、上级法院无发回重审或改判。司法改革后,他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方法,所审结的案件中有六成以上以调解方式结案,所调撤的案件90%以上的当事人均自动履行,是广西名副其实的“调解能手”。
“调解能手”自有其“独门秘笈”。潘嘉芳的“秘笈”是什么呢?
“潘法官审理案件有自己一套独特的方法,他总能准确地把握案件的焦点,摸准当事人内心想法,从而找到调解的方法。”从同事的口中,我们或可窥见一二。
2017年8月,大化瑶族自治县一对育有一名男孩的夫妻,常因琐事争吵,一气之下闹到法院,女方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自己抚养。一审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求。男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这个案件,到了潘嘉芳的案头。潘嘉芳发现,这对夫妻是同学,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因长期的矛盾积累及缺乏沟通交流,导致关系破裂。“两个人在互相怄气,其实还是有调解余地的。”为了打开双方的“心结”,潘嘉芳先后5次组织两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敞开心扉,重修于好。
办“和谐案”是潘嘉芳一生的追求。“办案要实现法律层面上的定纷,更要实现事实层面上的止争,使案件不产生新的纠纷,不埋下新的祸端,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潘嘉芳说。为了能调解结案,他对有一丝希望能调解结案的案件,就不轻易下判决,即使跑再多的路,也不厌其烦。
2015年初,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转到了潘嘉芳手中。上诉人吴某于2009年3月在河池市某医院进行剖宫手术产下一女婴。然术后次日,吴某突感双下肢(腰部以下)麻木、乏力,脚板麻木。治疗没有好转后,转到广西某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脊髓炎”、骨髓炎,最后造成六级残疾。
遭遇巨变的吴某起诉河池市某医院、广西某医院“诊疗过错”要求赔偿。一审判决后,吴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件从纠纷发生开始,已经超过6年时间,双方矛盾难以调和,特别是吴某因身体受到伤害,更是心力憔悴。
了解到本案情况后,潘嘉芳多次深入走访调查,不断地来回医院、吴某家、法院之间。白天走访,晚上分析案卷资料,汇总各方情况和诉求,经过持续努力,潘嘉芳提出了大家都能接受的赔偿调解协议。
最终,河池市某医院一次性赔偿了吴某的各项损失43万元,历时6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调解结案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当事人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案方式。在案件调解中,潘嘉芳总是语调舒缓、面带微笑,进行法律引导的同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样和风细雨的办案方式往往能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千宗案件千般理,一颗丹心一品威。基于多年的实践经验,潘嘉芳将其总结为“练好功夫、定好策略、抓好时机、用好方法”的调解模式,以及“案例展示法、借力调解法、突击调查法、刨根问底法、集合调解法、现场勘查法、专家帮助法”七大方法,在河池市法院的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得到广泛推广。
用法槌敲响和谐与公正
“明镜高悬断是非,秉公何惧九重围。”这句话用在潘嘉芳身上最恰当不过。
2020年4月,潘嘉芳二审承办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宋某等3人与被告卢某等2人因借款和债权转让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万元及相应利息。因不满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提起上诉。在潘嘉芳受理调解该案期间,被告及其代理人多次找人帮忙“说情”,并到法院“围追堵截”潘嘉芳,试图干扰司法公正。
“很多人说想请我吃饭,吃什么饭?我家里有饭!还管饱!”提及当事人找熟人、请吃饭的行为,潘嘉芳严词厉色。面对多重压力,潘嘉芳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正司法,通过对卢某等人释法说理,并取得宋某等人的同意,双方最终达成偿还本金45万元的一致意见。
“法官被‘糖衣炮弹’包围,当事人还怎么相信调解是公正权威的?”潘嘉芳说,司法审判以法律为准绳,在具体执行时也与法官自身的公信力有很大联系。“要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一致,首先得让他相信你这个法官是公正的、没有私心的,不然工作就没办法继续进行。”
“做好人,办好案。”潘嘉芳常挂嘴边的这句话,简短朴实的6个字,正是他廉洁奉公、公正司法的有力写照。“身着法袍、手握法槌,就要时刻担负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谈及法律人的忠诚和初心,潘嘉芳语气坚定。
勇挑重担,践行初心使命
潘嘉芳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心系百姓、秉公办案,把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执着,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在二十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潘嘉芳同志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和神圣职责,固守这份对公正的执着,以真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以坚韧的脚步走出一个平凡的人民法官不平凡的足迹。
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潘嘉芳同志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廉洁司法。作为一名法官,他始终坚持与眼前的名利和利益保持距离,自觉做到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堂堂正正办案,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在各种荣誉面前,潘嘉芳同志也不骄不躁,始终以一颗赤诚的心,本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反复告诫自己,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多作贡献是自己应尽的职责,这是党和人民需要的,荣誉是党和人民给予的。
在潘嘉芳同志身上,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用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践行初心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被群众誉为公正廉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