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早评论员:20年排水设施产权不移交 ,打了谁的脸?!

《华夏早报》“华早评论员”专栏评论

文/《华夏早报》评论员 孙敬腾

近日,天津市河北某小区居住在一楼的市民家中下水管道普遍出现跑冒情况。虽然屡屡花钱请人清掏,怎奈作用甚微。反映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小区外的道路排水管网产权仍在开发商手中,并没有移交给市政排水部门。因此就是小区内排水管网再疏通,也难免会发生跑冒情况。市民表示,小区入住已经20年了,谁能想到每天车水马龙的市政道路,排水管网产权竟然在开发商手中呢?

其实,类似情况在天津并非个例。也是发生在天津市河北区。该区革新道上坐落多个居民小区,人口密集。然而,设置在道路上的一些交通指示牌和信号灯的产权却至今仍在建设单位手中,至今没有移交给交通管理部门。究其原因 ,笔者以为就是缺少相关的管理约束制度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据了解,革新道的交通设施,系建设单位在道路修建时同步设置,但并没有在此过程中和交管部门进行过设施安装方面的意见征询,导致在交通部门验收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交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 ,建设单位也是积极配合,但并非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施工,而是随意使用非专业人员进行整改,导致再次验收时仍然不能达标。于是干脆一拖六二五 ,不再整改。而交管部门并非其上级单位, 不具强制力,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天津市, 有关道路、排水设施等等方面的涉及产权不移交的而引发问题的并非新鲜事物,而是由来已久。产权不移交的好处是开发商可以节约不少资金 ,此外可以在以后经营不善倒闭后可以甩锅给政府部门。

针对这个牵扯民生的大问题,笔者以为 ,政府部门应出台强有力措施来彻底根治这个“顽疾”。在涉及公共设施上,制定强制标准,约束开发商必须移交公共设施的产权给政府部门 ,避免屡屡被人“甩锅”,花了好多钱、 办了不少事,仍然被市民不理解,被抱怨。

相信 ,如果真拿百姓的事情当回事,20多年的排水管网产权仍然不移交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一审:贺强 二审:董哲 三审: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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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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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如文章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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