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生康医疗门诊部互联网医院及医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遭举报

2023年12月28日,湖南长沙的宋先生通过邮政快递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寄了《关于亿生康医疗门诊部互联网医院及聂丽霞医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举报信》,该举报信反映:亿生康医疗门诊部互联网医院及聂丽霞医师(系亿生康医疗门诊部互联网医院中医科医师 )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请求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正执法,依法追究二被举报人违法违规责任。


亿生康医疗门诊部互联网医院及医师提供的虚假处方

2023年12月18日,举报人宋先生拨打12345长沙市市政府服务热线,反映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在无处方、无执业药师在场的情况下,由营业员销售处方药,并拿错药品,造成受害人朱嗲嗲严重人身损害的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在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火星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工作人员提供了由二被举报人出具编号为:P16919183277702573339,日期为:2023-08-13的处方笺。

事实上,2023年08月13日,受害人朱嗲嗲并未到场,而是由其爱人裴姨跟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营业员对接,裴姨没有向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提供受害人朱松高的病历本和处方笺,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的药师并未到场,受害人朱嗲嗲和裴姨也没有接到二被举报人的问诊电话。所以,二被举报人出具编号为:P16919183277702573339,日期为:2023-08-13的处方笺为虚假证明文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二被举报人为长沙市芙蓉区田家炳楚济堂大药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函复举报人。

2024年1月5日,举报人宋先生接到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020-86382274的电话,广州市白云区卫健局工作人员称:“该举报信他们已经收到,目前已经立案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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