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允许限制性堂食服务
华夏新闻-华夏早报广东东莞讯(首席记者 张邦毛)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为统筹推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做好本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发布了通告,要求各餐饮服务业严格执行,严防严控疫情。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工作要求,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自本月13日起,允许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有序提供限制性堂食服务。
规定了餐饮经营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定时清洁消毒,严格内部管理,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单位需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经营餐饮单位要建立堂食顾客可追溯机制,顾客可持“莞e申报”通行码扫码确认后,进入餐饮场所。
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37.3℃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登记,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镇街(园区)疾控部门报告,并提醒或协助顾客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各餐饮经营单位应通过减少大堂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等措施,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确保隔桌用餐人员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同桌顾客应隔位、错位而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严禁拼桌用餐;包间(包厢)限开一桌;快餐店采取一人一桌的方式。
餐饮经营单位用餐区应尽量分开设置出入口。严禁人群扎堆聚集,门口排队人员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各餐饮经营单位在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要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人员用餐,间隔时间不低于10分钟。必须保持用餐场所良好的通风环境。
在疫情结束前,餐饮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鼓励实行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非接触式电子支付方式。
各餐经营单位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餐饮经营单位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一律强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