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办婚宴要提前申请,居委会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朱文强

4月8日,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委会发布了一则通知,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居委会书面申报;丧事在事中或事后5个工作日内到居委会报备;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

该居委会不但发布了禁止性条款,还设置了惩罚性措施,即不听劝阻滥办酒席的将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消防等多家部门联合执法。

办酒席是不是滥办,以目前的法律法规溯源,根本找不到相关条款,但重庆这则由社区居委会发布的通知则是赤裸裸的滥权了。

据指尖新闻客户端记者报道,社区下发这个通知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当地滥办酒席的歪风邪气。而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则表示,下发通知是街道办的统一行为,是为了执行上级的相关政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办酒席成了歪风邪气?还被人为划分为滥与不滥?这样的禁止性规定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即使你去执行,又该依照什么标准呢?什么样的酒席算是“滥”?按照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规定,除了婚丧嫁娶外的酒席都被归结为禁止滥办的范畴,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亲朋好友间的聚会都不能搞了?公司的年会也不要开了?还是你们要限制一场酒席的参与人数?再或者,以后办酒席要到居委会去开一个“酒席证”?

我看重庆居委会这个通知不是为了遏制什么歪风邪气,更多的是要给自己披上一层小官大权的新装。作为一个基层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居委会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它本不具有发布任何有关老百姓的禁止性规章制度的权力,但最近这些年,居委会的权力扩张之大似乎已经超出人们的基本认知范畴。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两年前,在上海乃至全国发生的一些极度荒唐的事,大家应该还能记忆犹新,坊间一度还有人调侃,要了解上海的真实信息,不能看“上海发布”,要看“居委会发布”,这的确反映了在当时那种环境下的一种反常的现象。

我们都清楚的记得,在那个时代里,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已经被扩充到无限大,你的吃喝拉撒行,一切都要在它的掌控之中。以至于产生生了诸如天通苑社区干部飘着北京脏话称,“这XX是惯的,哪天XXX,找个黑地儿、警察局,拘他三天。”“他的软肋其实是他儿子。”这样名震一时的名场面。

居委会的权力是不是从那时开始就越来越不受制约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发现了这么两个现象:

第一,居委会成了代上级发布指令的机构。所谓的网格化管理,都下沉到最基层的社区这一环节,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内容,最终的发布者都会冠以居委会的名义,但实际上,这类政策的制定都是所谓的上级。很讨巧的办法。有这样一件两年前我亲身经历的事可见一斑。大约在2022年的5月,唐山封控达到了一个极其严格地步,不仅有大量人员被集中隔离,也有大量社区连楼门都被锁,但很奇怪的是,唐山官方公布的数据一直是0,这样的情况持续了至少半个多月,问上级就是0 ,但问社区就是有,最后唐山卫健委的回复竟然不是他的职责。

第二,居委会成了相关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滥权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百姓向政府反映问题的后续处理上,凡遇到一些不想管、不好管的事,全部推给居委会,这就是所谓的属地管理机制,而相关职权部门却可以大摇大摆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像唐山的一些居委会,竟然会承担一部分网络舆情监控甚至删帖的职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王才亮律师认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没有立法和执法的权力,其发布公告也不可能指挥行政执法机关去执法。一旦对居民办酒席的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话,那就是一个明显的滥用职权。

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但这种常识似乎正在通过某种方式被打破。如果居委会这个自治组织即成了执法者,又变为背锅侠,恐怕真要回归到某一些时间点了。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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