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评论员:清华女生朱令中毒案需要一个交代

《华夏早报》“华夏早报评论员”专栏评论

文/《华夏早报》特约评论员 谢帝

“清华大学女生朱令“,图片源自网络。

这是一桩必定载入史册的案件,即便至今它依然悬而未决。

近日,清华大学女学生朱令30年前被毒杀,其父亲吴承之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重启调查。

耄耋之年的吴承之说,之所以不能忘记此案,是因为“朱令本来就是被人投毒的”。“很冤啊!所以我们就要给她申诉,把事情搞清楚。”

很冤,不能忘却。我们需要对这桩看起来事实清晰而又疑点重重的案件一个交代。

朱令是清华大学92级学生,多才多艺,1994年底开始突发怪病,之后被确诊为剧毒物铊中毒,导致她脑神经受损,全身瘫痪。

根据已披露的信息来看,朱令分别在1994年和1995年两次出现中毒症状。铊是一种剧毒的化学物质,普通人难以接触到。

朱令室友孙维是当时学校中能够接触到铊的七个人之一,并且有机会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警方称她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并进行调查,但后来因各种原因又被释放。

令人惊愕的是,在朱令中毒后,其宿舍发生盗窃案,但只有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其他同学的物品未受影响。

当年的调查,因为时间延误、监控设施缺乏、犯罪痕迹物证灭失等原因,未能获取直接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最终无果而终。

嫌疑人逍遥法外,自由快活。而朱令从此饱受铊毒的伤害,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年迈的双亲照顾,直到2023年12月22日去世。

时至今日,仍然有大量的网友关注朱令案。他们为她鸣冤不平,为吴承之二老人生遭遇悲叹,他们的人生半数几乎都在煎熬与寻求真相中度过。罪犯之恶,逞一时之快,毁掉全家人生。

如今,朱令不在,她的父母也年迈忧余,我们这个号称“公平公正法治”的社会是不是应该还他们一个真相呢?

虽然我们无法断定权力是否左右了这起案件,但案件过程中明显的失职失察是否可以被问责,被追究呢。

朱令案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它备受关注,它所涉及的诸多争议和疑点都挑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神经。我们时时发问,如果有同样的遭遇会如何?政府是否能为每一个受害者主持公道?我们的权力机构是否有正面面对问题的担当和勇气?

4月15日,朱令父亲吴承之向最高检递交《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查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法不刚,则民无信,民无信,则国难安。愿朱令案真相大白。

一审:贺强 二审:董哲 三审: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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