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早观察|镇党委副书记纪云浩错在哪
文/阿亮
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刘瑜
1、错在态度蛮横
内蒙古开鲁县“种地先交钱”事件基本上尘埃落定了。
农民们(暂时)不用交钱了,上级明确表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农民进行春耕。
最新的事件通报中进一步讲清楚了来龙去脉,与一天前群情愤慨形成了鲜明对比,从通报中可知:被阻止的承包人似乎也没有那么“无辜”。
极简版的说明:2004年,双胜村委会将5600亩荒地以每年总计2万元左右(4元每亩)的价格承包给了外地人张某某,租来干啥呢?养奶牛以及种植牧草,也就是林业用地。这很内蒙。结果呢,张某某把其中4600多亩地改造成了肥沃的耕地,并转租给了一些农户进行农作物耕种(租金700每亩)。在国土三调中,这4600亩地被认定为“耕地”而非林地。那么问题就来了,耕地与林地的承包价格是不同的,如果是耕地,村委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条文,有权要求承包人提高承包价格,算下来每年2万元的承包费需要上升为每年100万元左右。
张某某当然不愿意交这个钱,本来转租出去能赚几百万,现在每年少赚一百万,不干。多次协商,也不干。
然后就发生了震惊世人的一幕:村干部某某、和镇党委副书记纪云浩先后带队阻止那些农民下地春耕,村干部的金句是“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纪云浩的金句则是“你要整地就不行,明白吗”“别找我,我不懂法!”
纪云浩是一名90后,当过兵,退伍后当过警察,此后一路升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政法委员说自己不懂法,显然是气话。
我相信纪云浩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但他显然是认为讲道理已经讲不通了,对待这些“不讲武德”的外地农民,他要维护的是本镇本村村民集体的合法利益。以法律的名义,讲出了不懂法的话,这种态度当然是错的。
尤其是我党的基层干部,在革命时期干部是最懂得做思想工作的人,也是水平很高的人,纪云浩没有继承优良作风。
2、错在以权压人
越基层的地方,权力越好用。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好用”的内涵很广,广到我们毫不怀疑“能管一切人和事”。
一个镇党委副书记,如果坐在北京去广州的高铁上,他就是一个普通路人。
但在本镇本村,他就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正所谓不怕县官就怕现管,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的国家太大了,大到山高皇帝远。
但,时代在变,基层的权力生态也在进化。
主要是农民们学会了用手机拍视频。
这是伟大的技术变革。
于是我们看到了纪云浩以权压人的残酷真相。
这个真相通常潜伏在广大的乡野边地,普通人万万无法。
就连我们的各级主政者也大概率是默认的。
只要不出事,把事干成了,就行。
这是一种“务实”的精神。
但事情正在起变化,我们的基层干部要跟上时代。
3、错在身份认知
我看到有人爆料开始质疑纪云浩的学历问题。
当然,是在当地更高级别对纪云浩作出免职决定之后。
大家可以肆无忌惮地揪住这个90后把他放在放大镜下面反复审视。
我对纪云浩的处境能够理解,但并不同情。
他错在身份认知,在我看来,他的身份认知与他的年龄本应具有的进步性南辕北辙。
90后总体上给人的感觉应当是洋溢着青春热血同时有极高的法律意识,而纪云浩表现出来的却是粗鲁蛮横,不能好好说话。
也许他也是被逼无奈。
被什么逼的呢?
大家应该都知道。
说句公道话,换任何一个90后在他的位置,能比他做得好的人肯定有,但绝对不会多。
但他依然是错的,错了就是错了。
哪怕有背锅的成分,这口锅,他事先应该也能想到。
这种事情让人想起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官员闯关”,大家为了发展市场经济而冒着巨大风险去突破体制思维里的高墙,有些人成功了,失败的人恐怕更多。
但那些人都留在了历史的好的一面。
如今我们又走到了历史的新篇章,纪云浩的退出(大概率是暂时的)无论对他个人还是对更多的基层干部,都是一件堪比黄钟大吕的事情,足以给很多人提供一声回荡的钟鸣。
干部,要为人民服务。本镇本村的村民是人民,外地的农民,也是人民。
干部,万不可拉偏架。
哪怕这个偏架有理有据,也不行。
最后说句实话,这样的事情,我想不到比现在的局面更好的办法。
也就不想再难为纪云浩了。他已经付出了代价。
来源|“阿亮评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