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早观察|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杀妻,万恶的冷静期赶紧废除吧

文/财经少侠

离婚冷静期这项制度,在推行之初就备受质疑,有识之士当时说了,都走到离婚的人,要什么冷静期?

对于那些家暴的受害者,冷静期可能就是他们的死期。

果然出事了。

广州家暴男赵留超在离婚冷静期杀妻,今天一审宣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

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是判决书的客观记录。一对本来已经协议离婚的前夫妻,一人被杀,一人死刑。这样的悲剧原本不该发生。

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经过采访,更加通俗地写了一些细节:在离婚冷静期内,赵留超不断骚扰、威胁周某霞,导致后者不敢出门上班。不仅如此,他威胁如果不来见面,就要杀她哥。

像这种情况,最好的应对是立刻报警。死亡威胁是可以出警的,死亡威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通常受到行政处罚,如拘留或罚款。

但是女方及其家属并没有报警,这是他们犯的第一个致命错误。

周某霞其实已经预见到了危险,已经叫了多名亲友陪同,但是她们这一方,低估了风险,没有持械预防,这是他们犯的第二个致命错误。

猝不及防的攻击,导致了人员死伤。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周某霞及其家属是掉以轻心了。周某霞在婚前其实饱受男方的家暴,动不动就打得嘴巴流血,动不动就逼她下跪。既然有死亡威胁,报警就是唯一选项。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如果你相信“下次不会”,就是走向深渊的第一步。

对于这样的人,女方既然已经逃出生天,出于自保,应当想办法搬家,永远切断跟这男人的关系。这样做对于普通人来讲或许有困难,但是为了活命,必须如此。

报警虽有用,但仍只是暂时的辅助措施,警察不可能整天住在你家来保护你。有人可能马上就要说,你这是事后诸葛亮。并非如此。

周某霞自己也早就说过,担心牵连家人,作为受害最深的那个人,她非常明白对方的危险和残暴。

既然如此,安全管理的措施就必须上升到最高层级。这里没有责备死者的意思,仅是出于安全管理的技术讨论。

从现实而言,或许女方也是为了稳妥地离婚,毕竟冷静期至少需要一个月,还没有结束,她一定是很想彻底的离婚的。很有可能,她是为了到期后彻底的离掉而选择了再见面。因此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个离婚冷静期的制度设计,害死了这名女士。

万恶的离婚冷静期,你该废除了。

如果一定要设立冷静期,那就设立结婚冷静期吧,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关系,严进宽出都是更好的安排。

来源|陶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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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1. 匿名发布于: 

    离婚冷静期应该废除,因为离了婚如果后悔了,复婚没有任何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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