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评论员:唐山“执法挡板”阻隔人民,被指“掩耳盗铃”之嫌!
《华夏早报》“华夏早报评论员”专栏评论
文/《华夏早报》特约评论员 刘杰
6月4日,一张唐山“执法挡板”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照片显示,一张挡板上标识“警察执法,禁止拍摄、禁止靠近”。有网友表示,此举有力维护巡视组的清净,可以申请专利发明了。
另外,范辰律师在社交媒体表示,今天,姜永龙涉黑案律师去唐山路南区法院和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在路南区与法官进行了很好的沟通,谈及不构成涉黑、重复起诉、逮捕被告人等问题。后来,去南湖中央巡视组驻地反映问题,却意外遇阻了,police、便衣、保安,一层又一层,外三层、里三层,密不透风。不让巡视组接触群众,又怎样了解民间的疾苦呢?
此前,公安部发布一个宣传片明确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当今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民众围观执法并拍摄,源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这是一项宪法性权利。通过拍摄,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警察执法的情况,减少警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同时,拍摄下来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事件。
当然,围观拍摄不能任性,在拍摄过程中,也要遵守规矩,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行使监督权。不得干扰警察执法,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内容。拍照不能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行为,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要对事实和真相负责,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这次唐山“执法挡板”,阻隔了人民群众的监督,甚至被指有“掩耳盗铃”之嫌。如此,巡视还有什么意义可谈?
没有鬼你害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