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救灾需要达到什么级别才能免费通行?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
文/朱文强
一边是紧急的灾情抢险,一边是收费站不予免费通行,如此荒诞的剧情为何屡次上演?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发生洪涝灾害,据媒体报道,受强降雨影响,这是一次有气象记录以来当地发生的持续时间最长、强度最大、雨量最多的汛情,湖南平江九峰水库大坝发生渗漏险情,城区街道,辖区居民区大部分被淹。武汉云豹救援队应当地邀约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可是,在救援队返程途经汉蔡高速琴台收费站时却被“卡”住了。
琴台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救援队必须足额缴纳高速费才允许通行,救援队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具了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盖章的公函,并解释称按照国家规定,救灾车辆应当免费通行。但工作人员仍表示,达不到免费级别,没预约的不能免费。
“给他们看公函,据理力争,都没有用!队员们都辛苦了,不想再扯,只好交钱让大家早点回家休息算了。”云豹救援队的队员对收费站的做法表达了质疑。
这确实让人很难理解,在湖南灾区畅行无阻的救援队回到家乡武汉后却因为“高速费”被“卡”住了。
琴台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是这样解释的:
“这个达不到收费站免费的级别,执行这种抢险救灾的车辆,需要向应急中心报备,然后应急中心会下发文件,报备车牌给到收费站,然后把线路给到收费站,收费站再按照文件来执行,是快速放行或者免费放行。”
如此“照章办事”在某种制度的范畴内似乎特别顺理成章,你不预约,对不起,你不能参与抢险救援任务;你不报备,对不起,你不能享受相应的便捷优惠政策;我没有接到上方文件通知,对不起,你的证明文件我不能认可。
记得2008年初,南方多个城市发生了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冰冻灾害,同样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河北唐山曾经“派出”了一支纯民间、纯业余的救援队伍,13个玉田县的农民自费到湖南郴州参与救灾。他们不是官方的,更不会有什么“邀请函“,那个时候,其实也不需要什么“邀请函”,至于报备,到当地指挥部登记听从指挥就完事。
2013年雅安芦山地震,我在媒体做记者,当时和特稿部的几位同事连夜飞往震区,从成都下飞机,联系了当地的神州租车,那会儿神州租车给媒体提供了一个便捷服务,所有来采访的记者都可以免费使用他们的车,拿记者证登记就可以领车,押金都不需要,一路从成都开到雅安的芦山县,卡在收费站?不存在的,直接放行。而先于我们到达灾区的“免费午餐”基金的志愿者们,已经开始为当地灾民提供每日餐食了。
到现在看来,那时的便捷是超乎想象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邀请函”、“报备件”变得比救援本身更重要?!没有这些东西,别说到现场救援,你可能真的都下不了高速。
去年的北京洪水、涿州洪水,有两支原计划支援北京的山西救援队转到涿州,因为手续不全,在向当地应急管理局申请邀请函时被拒。一家山东救援队也因为等待相关部门的批准在距离涿州还有6个小时车程的一地等待命令。记得当时有干部也曾抱怨,受灾乡镇都被淹,公章都不知道冲到哪里,大家都在忙着救人,怎么开这个“邀请函”?
其实,国家出台应急管理报备的政策,主旨是为了方便在灾情发生时,能最大限度的统一调配各方资源,方便管理,避免出现混乱,但总有一些地方的个别部门把这些政策“念歪”,于是”便捷管理“变成”渠道不畅“,救援人员屡次遭遇“肠梗阻”。
像武汉琴台收费站这样,连当地防汛指挥部盖章的公函都不认可的,那就纯粹属于人为刁难。而他们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的所谓救援队达不到“免费级别”,我就不能按照常规思维去理解了,是因为他们的行政级别不够?还是灾情的等级不够?可能在他们眼里,钱比救命更重要吧。
在后续的媒体采访中,他们的负责人是这样回复舆论质疑的:
“联系函确实是有平江县防汛指挥部的盖章,我刚刚也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个培训和教育,所有这三台车辆的费用我们把这个钱退给他们。”
“咱们对这个平江县现在的灾情,咱们也会特事特办,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在这段简单的回复中,说实话,我没有看到他们有一丝一毫纠正错误的态度,一个本该顺理成章的事,在他们看来还需要“特事特办”。
其实,我有一个疑问:救灾需要达到什么级别才能免费通行呢?
也许,当救灾这种事不再“特事特办”了,人就比钱重要了。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