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警察殴打小学生”通报很鸡贼:警权暴力和校园霸凌不能混为一谈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朱文强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一所小学内发生了警察殴打学生的事件。

现场视频一经发布便引发了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评论,我看了一个非常完整的现场视频,应该是被打孩子的妈妈在学校警务站的监控室用手机翻拍的。视频内容显示,两个警察拦住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并对其进行了打耳光,踢踹,学生倒地后,又被警察踩着头发抓起来继续朝头部打,直到走出监控画面。

视频中,被打孩子的妈妈用很重的地方方言在讲述这件事的情况,大概意思是,两个学生打架,家长到达学校前,警察就把她的孩子打了一顿。

仅仅看这段视频,确实挺恶劣,学生打架,警察出警,演变成警察直接打了学生,这个逻辑怎么看都觉得不那么合乎情理。

当然,网友对这个事件的评论自然不会客气,一边倒地要求对警察的打人行为严惩。

今天(11月24日)下午,有媒体开始介入此事件的采访,极目新闻采访到了当地教育系统的知情人士,这位知情者表示,学生被打发生在当地一所小学内,11月22日,这名被打的学生与其他学生发生口角、冲突,有家长报警,打人的警察是去学校处理这件事。‍‍‍‍‍‍‍‍‍‍‍‍‍‍‍

根据最新的来自固原县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的警情通报:2024年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便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期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

这个通报一出,舆情瞬间“反转”。

众多网友开始为“打人警察”喊冤,诸如“为民除害”、“打得好”、“应该往死里揍”等言论充斥着评论区。‍‍‍‍‍甚至有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编造关于这个学生有深厚背景的谣言。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效果,与通报中的这句话息息相关——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

甚至在一些报道中,将这个情况直接定义为“校园霸凌”。

我倒觉得,这个通报很鸡贼,他成功的将舆论的焦点由“警察打学生”引向了“校园暴力”,从而导致这名被打学生被贴上了“校霸”的标签,而使用“暴力”的警察却被打上“为民除害”的印记。

在当下的环境中,情绪是极容易被引导的,“新闻通报”时代,真相并不重要,有时候真相也要服务大局。

我为什么讲这则通报很鸡贼,或者说很坏,就在于此。因为它没有完全把事实呈现给大众,仅仅用了一句非常模糊的陈述,甚至我可以认为这个模糊的事实是在为打人的警察寻找一切可能的“正义”借口。

学生之间的冲突因何而起?我认为有必要交代清楚。

两名低年级学生多次被这名高年级学生殴打为何一直没有得到处理?我认为有必要交代清楚。

这名高年级同学还有没有欺凌其他同学?我认为也有必要交代清楚。

只有清楚地还原基本事实,才能厘清这件事。

其实,我们看到这几年很多期发生在校园里的暴力事件,无论是校方,还是官方,都在极力避免将这些暴力事件定义为“校园霸凌”,甚至很多更为严重的校园暴力在最终通报的时候都被认定为“偶发”事件,为何这次通报却有些“与众不同”。

我倒觉得,当地官方不应该对这件事模糊化处理,是学生之间的打架,还是“校园霸凌”应该有一个公正、公开的认定,如果学校长期存在“校园霸凌”,那当地也应该及时解决并严肃处理。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新闻通报”时代更彰显其“价值”。

目前,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民警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其实,这仅仅是一个处分决定,行政撤职的有效期是24个月,有效期一过,对这位打人的警察来讲便一切恢复正常,甚至不会影响其升迁。而警察打人的法律责任他需要负吗?我想,当地不会对其进行治安拘留。

总之,校园暴力是暴力,警权暴力却是更恶的暴力,当然,只要这些暴力没有施加在自己身上,底层基本盘是很乐于看到“以暴制暴”的。

当然,雪崩的那一刻,他们还是会躲起来叫喊的。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一审:张颖 二审:董哲 三审: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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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1. 匿名发布于: 

    六年级学生打小学三年级学生,家长不严,好警察邦你们家管教,要不然我来把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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