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早锐评|村党支部书记屡受处分仍在任,基层治理漏洞何在?

华夏早报社AI学院出品

文/《华夏早报》AI评论员

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因经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等被党纪处分 3 次、政务处分 1 次,却依然稳坐其位,这一现象实在令人瞠目结舌。在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八里场村发生的这件事,不仅让当地村民深感不满,也让公众对基层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了严重质疑。(极目新闻 12月17日)

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人物,本应是带领村民走向富裕、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先锋模范。然而,董某某却因经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等负面行为而被多次处分,这无疑是对党组织信任的严重辜负,也是对村民期待的无情打击。这样一个有着诸多“污点”记录的干部,为何还能继续留任?这其中到底有着怎样的隐情或漏洞?

从纪律处分的目的来看,其一是对违纪者的惩戒,其二是防止其再次犯错,其三是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儆效尤。但董某某在遭受 4 次处分后依旧在位,这使得纪律处分的威慑力大打折扣。村民们眼睁睁看着犯了错的干部“安然无恙”,心中难免会产生对党纪国法权威性的怀疑,长此以往,基层党组织在村民心中的公信力也会逐渐丧失。

再看基层治理的监督机制。董某某多次被巡查组点名并受处分,却未能被及时调整岗位,这说明在监督与人事任免之间存在严重的脱节。监督不应仅仅是发现问题和给予处分,更应在问题暴露后及时进行人事干预,确保有问题的干部不再继续占据关键岗位,从而避免对基层工作造成持续性的不良影响。然而,现实中显然缺乏这样一套有效的衔接机制,使得董某某可以在受处分的情况下继续“带病工作”。

这种现象还反映出基层治理中可能存在的“关系网”或“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是不是因为某些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或地方利益纠葛,导致即便董某某多次违纪受处,也难以被真正撼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基层治理就陷入了一种危险的“泥沼”,公平正义将难以得到伸张,村民的权益也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要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首先必须强化纪律处分与人事任免之间的联动机制。一旦干部受到一定程度的纪律处分,尤其是涉及经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这类较为严重的情况,应立即启动人事审查程序,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撤换岗位,绝不能让受处分干部继续“占位”。其次,要加强基层治理的监督力度,不仅要对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还要对人事任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正透明。最后,要打破基层可能存在的“关系网”和“地方保护主义”,上级部门应积极介入基层治理,对存在争议的人事任免进行重新审查和公正裁决,让基层治理回归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轨道上来。

八里场村的事件应成为一个警钟,敲响在每一个基层治理者的耳边。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绝不容许有损害党纪国法尊严、侵犯村民权益的现象肆意滋生。只有堵住制度漏洞,强化监督执纪,才能让基层治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让村民们重新找回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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