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早评论员|受贿五千余万一审被判二十年 李铁哪来的脸上诉?
《华夏早报》“华夏早报评论员”专栏评论
文/《华夏早报》评论员 张学江
12月23日,李铁在十天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书,人们不禁要问:这位曾经在中国足坛呼风唤雨的人物,何以还有脸面寻求上诉?他的这一行为,究竟是对法律公正的“挑战”,还是在铁窗内不甘沉沦的最后挣扎?(BRTV《天天体育》 12月23日)
李铁,作为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的原主教练,本应肩负起振兴中国足球的重任,成为无数球迷心中的希望之星。
然而,他却在权力与金钱的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深陷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的泥沼。
其涉案金额之巨大,行为之恶劣,严重破坏了中国足球的生态环境,也让广大球迷的热情被无情地浇灭。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这是法律对他所作所为的公正裁决。
二十年的牢狱之灾,本应是他反思己过、忏悔罪行的时间。但他却选择上诉,这无疑是在继续浪费司法资源,也再次将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他难道真的认为自己还有理由减轻刑罚?还是仅仅出于一种本能的抗拒,不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从他在足坛的种种劣迹来看,李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操控球员转会、国家队选拔等重要事务,将足球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球员的公平竞争机会,也让中国足球错失了发展的良机。
在他的“统治”下,中国足球在国际赛场上屡战屡败,球迷们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而他却在背后大肆敛财,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这样的人,有何颜面为自己的判决叫屈?
或许,李铁上诉是寄希望于法律程序中的某些细节能够为自己找到一线生机。但他似乎忘记了,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任何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他的上诉,更像是一场闹剧,是对法律尊严的再次挑衅。他以为自己还能像在足坛时那样呼风唤雨,左右局势吗?他错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他曾经的地位和名气而有所偏袒。
李铁的上诉行为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些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他们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妄图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应有的惩罚。
然而,这种行为只会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对于李铁而言,他本应珍惜这次机会,在狱中好好改造,反思自己对中国足球造成的伤害,争取早日重新做人。但他却选择了继续顽抗,这无疑是自掘坟墓。
中国足球在经历了李铁事件后,已经到了必须深刻反思和改革的时刻。我们不能再让这样的“蛀虫”侵蚀足球的健康肌体。
相关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强对足球领域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确保足球运动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发展。
而对于李铁的上诉,我们相信法律会给出最终的公正答案,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也让中国足球能够在这场“风暴”之后,迎来真正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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