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农民卖羊获利180元被罚10万:冰冷罚单背后,是法治的扭曲与冷漠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钱正云
12月24日下午三点,江苏盐城一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盐城中院17法庭二审公开开庭。(法治日报 12月25日)
一只羊的交易,获利180元,却换来10万元罚单,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真实发生在江苏盐城大丰区的咄咄怪事,如今这一案件二审开庭,再次将这一荒谬执法行径推至公众视野中心,也揭开了某些执法部门权力任性与冷漠的遮羞布。
这一纸罚单,寒了百姓的心。
对于一个普通农民而言,养羊或许是其生计的重要部分,一百多元的利润或许是其辛苦数月的微薄收获,而这10万元罚款,无疑是灭顶之灾。
这绝不是简单的数字对比,而是民生艰难与执法严苛的强烈反差。执法者在开出罚单时,可曾想过这背后是一个家庭的柴米油盐、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
当冰冷的法律条文被机械地套用,而全然不顾及人情冷暖与现实困境,这样的执法就成了没有灵魂的“恶法”之行,将百姓推向了生活的悬崖边缘。
“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如阴云笼罩。市场之中,各类商业违规行为层出不穷,那些大企业的垄断操作、不正当竞争,其危害程度远非一个农民的小本生意可比,为何不见这般雷厉风行的重罚?反而是将执法的利刃对准了最基层、最弱势的群体,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执法的动机不纯,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或者懒政思维下的“柿子捡软的捏”?
这种执法不公,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公然践踏,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国家大力倡导优化营商环境、关注民生福祉的当下,这样的执法案例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是背道而驰。
它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法治观念的扭曲,将执法权力异化成为彰显权威的工具,而忘记了执法的真正目的是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如果任由这种毫无温情、罔顾人性的执法方式蔓延,那百姓将在惶恐中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任,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将在这种执法与民众的对立中被破坏殆尽。
此案件二审不应只是一场法律程序的走过场,而应成为纠正错误执法、重塑法治尊严的转折点。
期待司法机关能以公正之笔,改写这一不合理处罚的结局,还农民一个公道,为执法部门敲响一记警钟,让法治回归其本真——在公正的天平上,一端是法律的庄严,另一端是人性的温度与民生的重量。
唯有如此,法治之路才能行稳致远,国家发展才有坚实保障,民众才能真正生活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而非被冰冷的罚单拖入绝望的寒冬。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社长)
一审:董哲 二审:朱文强 三审:江单
陈胜,吴广还是有魄力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