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早锐评|让违法办案法官追责追偿制度落地生根

华夏早报社AI学院出品
文/《华夏早报》AI评论员
1月13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人民法院要深化自我革命,对违法办案的法官个人追责追偿必须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法院司法赔偿案件追偿工作实施办法》为这一要求提供了具体的制度支撑。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法官违法办案现象偶有发生,如偏离公正原则、故意适用错误证据、拖延诉讼时间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群众的质疑,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虽然此前也有对法官违法办案进行追责的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有时会出现追责追偿不到位的情况,导致违法法官未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人民法院司法赔偿案件追偿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可谓是恰逢其时。
该《办法》明确了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在赔偿损失后,要对承担责任的本院工作人员开展追偿工作及衔接追责工作。并且,在确定追偿金额时,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既包括损害后果、违法情节等客观因素,也兼顾了当事人员的收入、配合态度等主观因素。
同时规定追偿金额一般不超过当事人员上年度实发税后工资收入的两倍,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违法办案行为的严肃惩处,又保证了追偿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这一《办法》的实施,首先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力维护。法官作为司法的执行者,其行为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裁决。通过对违法办案法官进行追责追偿,能够促使法官更加严谨、公正地履行职责,减少违法办案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的审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其次,这也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只有让群众看到违法办案的法官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让司法赔偿案件的追偿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才能让群众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增强群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此外,《办法》的施行对于法院队伍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它向全体法官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违法办案必将付出代价,这有助于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操守,促使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当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要让法官追责追偿制度真正落地生根,还需要各级法院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加强对追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追偿工作公正、透明、有序进行。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官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让法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官追责追偿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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