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学校在厕所装监控,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严重侵犯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董哲

2月14日,有网民发消息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中学在厕所安装监控。  2月15日,大皖新闻记者与一位视频发布者取得联系,他表示自己是番禺区石楼中学高中部的学生,网传视频内容属实。(2月14日  大皖新闻)

在现代社会,隐私是每个人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犹如一道坚固的防线,保护着个人最私密的空间和行为。然而,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中学在厕所安装监控的事件,却如同一把锋利的剑,无情地刺向了这一基本权利的防线。

从表面上看,学校解释说监控是对着洗手池,目的是为了找出频繁损坏水龙头的人。这一解释看似合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漏洞百出。

首先,监控摄像头下方就是小便池,即便其主要对准洗手池,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难保证不会拍摄到学生在厕所内的其他行为,包括极为私密的如厕场景。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更像是学校在事情曝光后的敷衍之举。

学校本应是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的地方,是培育学生健全人格和道德观念的净土。但此次事件中,学校的行为无疑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严重侵犯。

厕所作为学生最私密的活动空间之一,其隐私性是不言而喻的。学校在没有充分征求学生意见、没有进行严谨的合法性论证的情况下就贸然安装监控,反映出的是学校管理理念的严重偏差。学校似乎只看到了所谓的“解决问题”,却完全忽视了这种行为对学生心理和权利造成的伤害。

对于学生来说,在厕所里应该能够放松自己,不必担心被窥视。这种信任和安全感的丧失,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心理上的阴影。他们可能会在学校里时刻处于紧张状态,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而且,这也可能引发学生对学校管理的不信任,破坏原本和谐的师生关系。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一事件也暴露出部分教育工作者缺乏对法律和人权的敬畏之心。在法治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学校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在公权与隐私的边界上肆意妄为。如果学校都可以以这样不合理的理由侵犯学生的隐私,那么其他机构和个人又该如何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同时,这一事件也给整个教育界敲响了警钟。学校在进行管理决策时,必须要把尊重学生权益放在首位。不能仅仅为了追求所谓的效率和解决问题,就忽视了学生的基本权利。

在处理类似的事情时,应该有更加科学、合理、合法的方式。比如,可以通过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的爱护公共设施意识;或者建立完善的维修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水龙头损坏等问题。

番禺区石楼中学厕所装监控事件不应被轻易放过。学校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及时拆除不合理的监控设备,并向学生作出诚恳的道歉。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确保类似的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不再发生。

笔者认为,只有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把一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充分考虑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基本权益,才能让学生在一个尊重人权、充满信任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才能让学校真正成为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

我们必须明确,任何打着解决问题旗号而侵犯他人隐私等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公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绝不能肆意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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