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有话说|招牌颜色之禁,是一场教条与形式主义的闹剧

《华夏早报》“总编辑有话说”专栏评论
文/董哲
近日,多名河北IP网友反映,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城管部门要求,红底门头牌匾要统一更换颜色,引发关注。(4月7日 津云新闻)
“文件还没有,就是先行一步”,日前,河北廊坊三河市城管部门要求辖区内店铺招牌不得使用“红蓝黑”色,有关部门回应称系按照市政府城市规划要求,而且是在有关文件还没出台情况下的“先行一步”。标志性的连锁饮品“蜜雪冰城”红底白字招牌也改成了灰底白字、绿底白字。此新闻一出,立马有网友认为“当地领导有病,是典型的脑袋进水。”
的确,在城市管理的舞台上,河北廊坊三河市出现的店铺招牌颜色禁令,犹如一场荒诞的闹剧,将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丑态暴露无遗。
三河市城管部门要求辖区内店铺招牌不得使用“红蓝黑”色,在相关文件尚未出台之际就“先行一步”。这一行为看似积极主动,实则是对权力的任性滥用。城市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划和秩序,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秩序的构建应该建立在合法、合理、民主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凭空而来的行政命令。
从商户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一场无妄之灾。像“蜜雪冰城”这样标志性的连锁饮品店招牌被迫更改,这不仅仅是颜色的改变,更涉及到巨大的成本支出。对于众多中小商户而言,招牌是他们吸引顾客的重要标识,重新制作招牌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店铺的商业形象和客流量。这些商户们在城市中辛苦经营,依法纳税,他们本应在稳定的政策环境下谋求发展,而不是遭受这样莫名其妙的政策冲击。
而从法治的层面来讲,没有文件依据的行政指令是对法治原则的公然违背。法治社会强调的是依法办事,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都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作为支撑。“先行一步”的说法看似是一种创新和积极应对城市规划的态度,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典型的教条主义表现。只知道机械地执行所谓的“上级要求”,却不考虑这种要求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民主决策程序。
这种行为也是形式主义的体现。城市管理的目标应该是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为市民和商户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然而,仅仅关注招牌的颜色这种表面化的东西,而忽略了城市管理中真正重要的民生需求、商业活力、文化传承等多方面的因素,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招牌颜色的改变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城市的形象,反而可能因为这种不合理的管制破坏城市的商业氛围和文化特色。
我们进一步思考,这种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背后反映出的是部分行政人员工作作风的问题。他们缺乏深入基层调研的耐心,不了解商户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缺乏对法治精神的敬畏,随意行使手中的权力;缺乏科学的决策思维,盲目地跟从一些未经证实的理念。
这一事件也给其他地方敲响了警钟。城市管理需要与时俱进,但绝不能以牺牲商户利益、违背法治原则为代价。政府部门在做决策时,应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包括商户、市民、相关专家等。要进行科学论证,权衡利弊,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
对于三河市而言,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纠正这一错误决策。如果城市规划确实有对招牌颜色的特殊要求,那么应该尽快出台正式文件,并且给予商户合理的补偿和过渡期限;如果这一要求只是一种不合理的“先行一步”,那么就应该立即停止执行,恢复商户的正常经营。
总之,城市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遵循法治原则,注重实质内涵。只有摒弃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城市成为人们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作者系华夏早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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