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连升三级
原创:谭文革
读书阶段,我特别喜爱鲁迅的文章,包括散文、小说、杂文等,我都很喜爱。对于先生的文章,我大多背诵过,至今仍记得许多篇章、段落和句子。
爱之必然习之。十多年来,我写了许多散文,自认为一直在学习先生的文风,虽然生性愚钝,基础差,学不好,但这没关系,自己尝试和努力了,就没有遗憾。
近几年来,我写了十余篇杂文,如《乌龟王八是本家》《狗戴上帽子后》《蛇和狼都不可救》等。毫无疑问,这些杂文都是批评或批判某种不良现象、某些丑陋的人或某些国家丑恶嘴脸的,文风及其语言我就模仿了先生的杂文。说实话,我中学时代很喜爱先生的杂文。
近来我很少写杂文了,尤其针对某种现象和某些人的杂文写的极少,原因很简单,天命年后我喜爱品茶弈棋,读书创作,怡然自得,少有那种写杂文的心态和灵感了。
可昨天网上出现一些文章,都是持批评观点的,缘由是某市委组织部一则拟提拔干部的任前公示。读之,我觉得很可笑甚至不可思议,不由自主地拿起了笔,想写篇杂文。
首先我要说明,那则任前公示不是本人所在省份的,若是本省的,我还是以不说为好。其次要说明,我在法院系统已31年了,知道本系统的干部提拔及其任命流程和规则,不会讲外行话。再次要说明,我是以文学爱好者的身份写此杂文,目的是为弱势的基层法院发出一点微弱之声。
2020年3月27日,某市委组织部公示,钱某某,男,汉族,1983年某月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某省某县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提高为某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同时还明确了公示时间、举报电话等。
初看到这公示,我确实大为惊诧,不由想到十多年前《湖南日报》报道过的一则负面新闻。某县级市拟将一乡镇镇长任命为市人民法院的第7位副院长。负面新闻出现后,某镇长的“副院长梦”很快化为了泡影。
同样是正科级的镇长,十多年前的某甲镇长谋取法院副院长职位都未能成功,何以在中国经过了前几年司法体制改革之后,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专业化要求更高的今天,某乙镇长却能逆势成为大黑马,“轻而易举”地谋取到人民法院的院长职位呢?同样是镇长,两者差别为何如此之大呢?
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党的干部提拔任命规则,那么从镇长到法院院长是没有问题的,因为镇长是实职正科,院长是实职副处级,任镇长满三年,就可以提拔为人民法院院长。
同样的道理,若只从字面去理解,那么镇长也可以提拔为县委常委甚至县委副书记,因为县委常委和县委副书记都是实职副处级。
然而干部提拔和任用的具体实践中,是不允许这样操作的。一位镇长要顺利走上县委副书记岗位,还要走过很多级台阶,如从镇长到乡镇书记,从书记到局长,从局长到副县长,从副县长到常委,从常委到县委副书记。之所以必须走这么多台阶,是因为县委副书记的职位太重要,权力太大,责任太重,必须历练。
基层人民法院是一县的审判机关,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调节经济关系,监督行政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很高,法院工作非常重要。院长的职位也举足轻重,权力大,责任重,在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实践经验方面的要求都很高。
一个1983年出生、才三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在乡镇也许年纪不小了,但在资深法官很多、副院长、庭长普遍德高望重的人民法院,他又算得了什么呢?因此,他是很难胜任法院院长这一重要职位的。
加之他又从未担任过单位的“一把手”,工作经验明显不足。镇长虽然是乡镇人民政府的正职,但在乡镇相对书记来说,镇长就是一个副职。一个没有多少历练,连乡镇书记都未干过,而且又未在法院或检察院有过任何任职经历的人,是不宜提拔为人民法院院长的。
正常情况下,从镇长爬到院长职位还有多步要走。例如,先提拔为乡镇书记,再从乡镇书记平调到法院任党组副书记或党组成员、副院长,再提拔为党组书记、院长。当然,如果有特别重大的贡献或立功,能力非常出色的话,镇长提拔为院长也未尝不可,但从现有的信息看,这个镇长似乎很一般,也许有些其它因素吧。
此时我想起了吴敬梓《儒林外史》中的一个故事《连升三级》。这篇课文是我初中时学过的,至今快40年了,我还记得个大概,说明我对奸佞太监魏忠贤和混蛋张好古是非常讨厌的,因为讨厌,所以我记住了他们。
明代的反面故事《连升三级》已成为了千古笑话,但愿走进了伟大新时代的美好今天,不要出现类似的反面故事,以免记入历史让后人们笑话。
(写于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