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官方回应:已出台新文件,处级以下自愿
4月8日,一张“怀化市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微信截图在网上流传。
据人民日报报道,截至4月6日,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政策,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助力相关行业加速恢复经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网友反映称,湖南怀化要求从工资中扣取这部分消费券额,并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完毕。
微信截图内容显示:刚接到财政局工发中心及局领导的紧急通知,根据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干部职工应在5月5日前在怀化消费完毕,单位必须在明天上午十点前将工资信息修改并送审。时间紧,任务重,现请在编在职教师务必在明天10点前下载“和包支付App”并完成注册。
该通知还附有“重点强调”:5月5日前消费完毕,过期后果未知;强调请大家务必用接收【工资信息】的手机号码注册和包,若造成消费券发放错误(发到对应手机号,不限运营商)或没有在明天10点前及时注册的,后果未知;扣除标准:绩效工资是2600(元)的扣2000(元),是2350(元)的扣1500(元),是2140(元)扣1000(元),其他扣500(元);提示:可能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但怀化各区县都能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
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多个信源处获悉,日前怀化市财政局的确下发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所有公务人员工资中扣除促进消费款,标准不一。
红星新闻记者以教师身份咨询了怀化市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称,怀化市财政局确于日前下发怀财办【2020】37号文件,“是怀化市财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发文”。至于要求“从工资中扣取消费款”,该工作人员称,“不光教师要扣,我们也要扣。”但因37号文件下发后引发争议,所以“昨天又发了一个文件,说是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了”。(来源:红星新闻)